日期 | 股权转让及增资情况 | 转让或增资价格(元/股) | 背景/原因 | 涉税缴纳情况等 |
2018.4.3 | 水木启程向李彦转让0.1万股股份 | 12 | 水木启程考虑到基金期限等因素根据其投决会决议转让股份从公司退出;李彦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本次转让系经全国股转系统撮合意外交易 | 李彦取得非原始股0.1万股 |
2018.4.2-2018.4.19 | 浑璞投资向李彦转让29.1万股股份 | 20 | 2018年4月,浑璞投资以每股20元的价格向李彦转让29.1万股股份,发行人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期间进行的第三次定向发行股票的价格为每股12元,二者存在价格差异的原因:李彦作为个人投资者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但是发行人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定向发行股票未面向外部个人投资者,故李彦与浑璞投资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交易价格高于发行人前次定向发行价格是由于浑璞投资作为投资机构的盈利需求。 | 李彦取得非原始股29.1万股 |
2018.4.19 | 朱煜向李彦转让50万股股份 | 20 | 朱煜因个人资金需求转让股份;李彦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 | 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18.4.27 | 李彦向刘剑华转让0.5万股股份 | 35 | 2018年4月至5月期间,李彦分别以每股35元、40元的价格向刘剑华转让0.5万股、4万股股份,发行人同时期股权转让价格为每股20元,二者存在价格差异的:刘剑华作为个人投资者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但是发行人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定向发行股票未面向外部个人投资者,故刘剑华与李彦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交易价格高于同时期股权转让价格是由于李彦作为个人投资者的盈利需求。 | 依照财税[2018]137号,李彦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18.5.4 | 李彦向刘剑华转让4万股股份 | 40 | ||
2018.5.4 | 李彦向李向英转让0.1万股股份 | 40 | 李彦因股票变现需求转让股份;李向英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本次转让系经全国股转系统撮合意外交易 | |
2018.5.24 | 李彦向刘剑华转让0.9万股股份 | 20 | 2018年5月24日,李彦以每股20元的价格向刘剑华转让0.9万股股份,价格低于之前的每股40元的价格是由于发行人于2018年5月23日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所致。 | |
2018.5.24 | 李彦向魏涛转让0.1万股股份 | 20 | 李彦因股票变现需求转让股份;魏涛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本次转让系经全国股转系统撮合意外交易 | |
2018.10.24 | 张鸣、穆海华分别向刘剑华转让20万股、23万股股份 | 15 | 张鸣、穆海华因个人资金需求转让股份;刘剑华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 | 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18.10.25 | 徐登峰、杨开明分别向朱煜转让20万股、10万股股份 | 15 | 徐登峰、杨开明因个人资金需求转让股份;朱煜为增持公司股份受让股份 | 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18.11.29 | 徐登峰向蔡倩转让46万股股份 | 15 | 徐登峰因个人资金需求转让股份;蔡倩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 | |
2018.12.26 | 李彦向姚军转让25万股股份 | 20 | 李彦因股票变现需求转让股份;姚军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 | 依照财税[2018]137号,李彦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18.12.28-2019.1.7 | 李彦向刘剑华转让130万股股份 | 21 | 李彦因股票变现需求转让股份,浑璞投资表示拟设立浑璞集成二期可以受让股份但由于基金未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无法立即受让。因公司即将在新三板终止挂牌,李彦为享受新三板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而急于转让,故浑璞投资委托刘剑华受让股份,待浑璞集成二期基金备案完成后买回。刘剑华表示其自身看好公司发展前景,以其自有资金受让股份后如浑璞集成二期未来未买回,其愿意继续持有该等股份 | |
2019.1.3-2019.1.7 | 浑璞投资向李彦转让9.6万股股份 | 15 | 2019年1月,浑璞投资以每股15元的价格向李彦转让9.6万股股份,发行人同时期股权转让价格为每股21元左右,二者存在价格差异的原因:2018年8月至11月期间,浑璞投资管理的浑璞集成电路、浑璞璞玉六号两只基金参与认购发行人第五次定向发行股票而成为发行人的股东,该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15元。浑璞投资为了避免与其管理的基金同时持有同一公司股票而可能发生的潜在利益冲突,与李彦协商一致按照每股15元的发行价格将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转让,实现浑璞投资从发行人退出。双方于2019年1月在全国股转系统进行股份交易系完成上述股份的实际交割。 | 李彦取得非原始股9.6万股 |
2019.1.7 | 浑璞投资向李德竹转让0.2万股股份 | 15 | 浑璞投资为了防止与其管理的基金同时持有公司股票而可能发生的潜在利益冲突,而转让股份从公司完全退出;李德竹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本次转让系经全国股转系统撮合意外交易 | 李德竹取得非原始股0.2万股 |
2019.1.7 | 刘剑华向林垂楚转让43万股股份 | 21 | 刘剑华因前期受让较多公司股票持仓量较大,希望通过出让部分股份实现盈利变现,浑璞投资表示拟设立浑璞集成二期可以受让股份。但由于基金未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无法立即受让。因公司即将在新三板终止挂牌,刘剑华为享受新三板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而急于转让,故浑璞投资委托林垂楚受让股份,待浑璞集成二期基金备案完成后买回 | 依照财税[2018]137号,刘剑华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19.1.8 | 李彦向田彦芬转让2.8万股股份 | 25 | 2019年1月,李彦以每股25元的价格向田彦芬转让2.8万股股份,发行人同时期股权转让价格为每股21元左右,二者存在价格差异的原因:田彦芬作为个人投资者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但是发行人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定向发行股票未面向外部个人投资者,故田彦芬与李彦通过全国股转系统进行股份交易,交易价格高于同时期股权转让价格是由于田彦芬为取得所交易股份而进行25元的报价后经系统撮合匹配确定。 | 依照财税[2018]137号,李彦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19.3.5 | 刘剑华向浑璞集成二期转让64万股股份 | 21.35 | 根据刘剑华与浑璞投资的约定,刘剑华将从李彦处受让的部分股份转让给浑璞集成二期; 按照刘剑华受让李彦股份每股21元的价格并加算部分资金占用费; | 依照财税[2018]137号,刘剑华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刘剑华受让李彦股份每股21元的价格并加算部分资金占用费 |
2019.3.5 | 林垂楚向浑璞集成二期转让43万股股份 | 21.28 | 根据林垂楚与浑璞投资的约定,林垂楚将从刘剑华处受让的股份转让给浑璞集成二期;按照林垂楚受让刘剑华股份每股21元的价格并加算部分资金占用费 | |
2019.3.16 | 刘剑华向李强连转让23.8万股股份 | 21 | 根据刘剑华与浑璞投资的约定,刘剑华将从李彦处受让的部分股份转让给浑璞投资指定主体李强连;李强连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按照刘剑华受让李彦股份每股21元的价格确定,因刘剑华及其亲属与李强连相识,故未收取资金占用费 | |
2019.3.26 | 刘剑华向北京文华转让9.3万股股份 | 21.5 | 根据刘剑华与浑璞投资的约定,刘剑华将从李彦处受让的部分股份转让给浑璞投资指定主体北京文华;北京文华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按照刘剑华受让李彦股份每股21元的价格并加算部分资金占用费 | |
2019.3.27 | 刘剑华向浑璞集成二期转让23万股股份 | 21.5 | 根据刘剑华与浑璞投资的约定,刘剑华将从李彦处受让的部分股份转让给浑璞集成二期,按照刘剑华受让李彦股份每股21元的价格并加算部分资金占用费 | |
2019.3.27 | 刘剑华向中丽基金转让4.9万股股份 | 21.5 | 根据刘剑华与浑璞投资的约定,刘剑华将从李彦处受让的部分股份转让给浑璞投资指定主体中丽基金;中丽基金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按照刘剑华受让李彦股份每股21元的价格并加算部分资金占用费 |
日期 | 股权转让及增资情况 | 转让或增资价格(元/股) | 背景/原因 | 价格确定依据 | 款项支付情况 |
2017.3.1 | 朱煜向艾西众创转让225万股股份 | 3.97 | 为实施股权激励,朱煜向持股平台艾西众创转让股份 | 参考股权激励价格4元/股确定 | 已支付 |
2017.3.28-2017.7.28 | 公司定向发行股票471万股,其中朱煜认购110万股,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认购50万股,大华大陆认购121万股,中金公司认购100万股,天津清研认购50万股,汇天泽认购10万股,武汉至华认购30万股 | 6.97 | 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发展,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公司定向发行股票进行融资 |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盈利预测等多种因素,与潜在认购方沟通后最终确定 | 已实缴 |
2017.5.5 | 胡金春、穆海华分别向浑璞投资转让5万股、13万股股份 | 6.97 | 胡金春、穆海华因个人资金需求转让股份;浑璞投资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 | 参考同时段定向发行股票价格协商确定 | 已支付 |
2017.5.10-2017.6.23 | 徐登峰分别向浑璞投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厦门博孚利转让6万股、10万股、10万股股份 | 6.97 | 徐登峰因个人资金需求转让股份;浑璞投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厦门博孚利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 | 参考同时段定向发行股票价格协商确定 | 已支付 |
2017.7.18-2017.8.1 | 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向朱煜转让401.8607万股股份 | 1.254 | 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根据《海淀区初创期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协议》从公司退出 | 根据《海淀区初创期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为投资本金及本金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 已支付 |
2017.9.29 | 徐登峰、穆海华分别向艾西众创转让27.1万股、9.7万股股份 | 6.97 | 徐登峰、穆海华因个人资金需求转让股份;艾西众创受让股份作为未来股权激励预留股份 | 参考同时段定向发行股票价格协商确定 | 已支付 |
2017.11.17-2018.3.27 | 公司定向发行股票100万股,其中武汉至华认购50万股,汇天泽认购40万股,浑璞投资认购10万股 | 12 | 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发展,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公司定向发行股票进行融资 |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盈利情况等多种因素,与潜在认购方沟通后最终确定 | 已实缴 |
2018.3.28-2018.4.18 | 水木启程分别向水木愿景、单峰转让420万股、122.4691万股股份 | 12 | 水木启程考虑到基金期限等因素根据其投决会决议转让股份从公司退出;水木愿景、单峰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 | 参考同时段定向发行股票价格协商确定 | 已支付 |
2018.4.3 | 水木启程向李彦转让0.1万股股份 | 12 | 水木启程考虑到基金期限等因素根据其投决会决议转让股份从公司退出;李彦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本次转让系经全国股转系统撮合意外交易 | 交易双方依据自身对公司市场价值判断及公司在交易当日可申报的价格区间内进行自由报价并经系统撮合匹配确定 | 已支付 |
2018.4.2-2018.4.19 | 浑璞投资向李彦转让29.1万股股份 | 20 | 浑璞投资因股票变现需求转让股份;李彦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 | 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发展前景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 已支付 |
2018.4.19 | 朱煜向李彦转让50万股股份 | 20 | 朱煜因个人资金需求转让股份;李彦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 | 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发展前景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 已支付 |
2018.4.27 | 李彦向刘剑华转让0.5万股股份 | 35 | 李彦因股票变现需求转让股份;刘剑华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 | 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发展前景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 已支付 |
2018.5.4 | 李彦向刘剑华转让4万股股份 | 40 | 李彦因股票变现需求转让股份;刘剑华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 | 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发展前景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 已支付 |
2018.5.4 | 李彦向李向英转让0.1万股股份 | 40 | 李彦因股票变现需求转让股份;李向英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本次转让系经全国股转系统撮合意外交易 | 交易双方依据自身对公司市场价值判断及公司在交易当日可申报的价格区间内进行自由报价并经系统撮合匹配确定 | 已支付 |
2018.4.20-2018.5.29 | 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总数由4,200万股增至8,400万股 | -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2018.5.24 | 李彦向刘剑华转让0.9万股股份 | 20 | 李彦因股票变现需求转让股份;刘剑华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 | 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发展前景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 已支付 |
2018.5.24 | 李彦向魏涛转让0.1万股股份 | 20 | 李彦因股票变现需求转让股份;魏涛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本次转让系经全国股转系统撮合意外交易 | 交易双方依据自身对公司市场价值判断及公司在交易当日可申报的价格区间内进行自由报价并经系统撮合匹配确定 | 已支付 |
2018.7.6-2018.9.12 | 公司向中金公司定向发行股票94.1666万股 | 12 | 2017年5月,中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金浦成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本金1,000万元资金融资,双方商定中金浦成投资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有权在上述融资本息额度内认购公司未来定向发行股票 | 综合考虑公司所属行业、商业模式、成长性、每股净资产、市盈率、前次股票发行价格以及权益分派的影响等多种因素,并根据公司未来拟进行股票发行价格按照80%协商确定本次股票发行价格 | 已实缴 |
2018.8.23-2018.11.19 | 公司定向发行股票505.8334万股,其中浑璞集成电路认购296.6667万股,浑璞璞玉六号认购143.1667万股,红星美凯龙认购66万股 | 15 | 扩大公司产能、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支撑,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定向发行股票进行融资 | 综合考虑公司所属行业、商业模式、成长性、每股净资产、市盈率、前期股票发行价格、二级市场的成交价格及成交量等多种因素,并与潜在投资者沟通后确定 | 已实缴 |
2018.10.24 | 张鸣、穆海华分别向刘剑华转让20万股、23万股股份 | 15 | 张鸣、穆海华因个人资金需求转让股份;刘剑华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 | 参考同时段定向发行股票价格协商确定 | 已支付 |
2018.10.25 | 徐登峰、杨开明分别向朱煜转让20万股、10万股股份 | 15 | 徐登峰、杨开明因个人资金需求转让股份;朱煜为增持公司股份受让股份 | 参考同时段定向发行股票价格协商确定 | 已支付 |
2018.11.20 | 厦门博孚利向厦门盈科德汇转让7万股股份 | 15 | 厦门博孚利因股票变现需求转让股份;厦门盈科德汇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 | 参考同时段定向发行股票价格协商确定 | 已支付 |
2018.11.28 | 天津清研向蔡倩转让50万股股份 | 15 | 天津清研因股票变现需求转让股份;蔡倩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 | 参考同时段定向发行股票价格协商确定 | 已支付 |
2018.11.29 | 徐登峰向蔡倩转让46万股股份 | 15 | 徐登峰因个人资金需求转让股份;蔡倩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 | 参考同时段定向发行股票价格协商确定 | 已支付 |
2018.12.26 | 李彦向姚军转让25万股股份 | 20 | 李彦因股票变现需求转让股份;姚军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 | 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发展前景及前期定向发行股票价格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 已支付 |
2018.12.28-2019.1.7 | 李彦向刘剑华转让130万股股份 | 21 | 李彦因股票变现需求转让股份,浑璞投资表示拟设立浑璞集成二期可以受让股份但由于基金未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无法立即受让。因公司即将在新三板终止挂牌,李彦为享受新三板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而急于转让,故浑璞投资委托刘剑华受让股份,待浑璞集成二期基金备案完成后买回。刘剑华表示其自身看好公司发展前景,以其自有资金受让股份后如浑璞集成二期未来未买回,其愿意继续持有该等股份 | 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发展前景及未来定向发行股票的意向价格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 已支付 |
2019.1.3-2019.1.7 | 浑璞投资向李彦转让9.6万股股份 | 15 | 浑璞投资管理的浑璞集成电路、浑璞璞玉六号等基金认购了公司2018年8月至11月进行的第五次定向发行股票,浑璞投资为了防止与其管理的基金同时持有公司股票而可能发生的潜在利益冲突,在上述定向发行股票完成后与李彦达成股份转让意向而从公司完全退出,本次交易实现上述转让意向的股份实际交割 | 参考公司2018年8月至11月进行的第五次定向发行股票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 已支付 |
2019.1.7 | 浑璞投资向李德竹转让0.2万股股份 | 15 | 浑璞投资为了防止与其管理的基金同时持有公司股票而可能发生的潜在利益冲突,而转让股份从公司完全退出;李德竹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本次转让系经全国股转系统撮合意外交易 | 交易双方依据自身对公司市场价值判断及公司在交易当日可申报的价格区间内进行自由报价并经系统撮合匹配确定 | 已支付 |
2019.1.7 | 刘剑华向林垂楚转让43万股股份 | 21 | 刘剑华因前期受让较多公司股票持仓量较大,希望通过出让部分股份实现盈利变现,浑璞投资表示拟设立浑璞集成二期可以受让股份但由于基金未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无法立即受让。因公司即将在新三板终止挂牌,刘剑华为享受新三板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而急于转让,故浑璞投资委托林垂楚受让股份,待浑璞集成二期基金备案完成后买回 | 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发展前景及未来定向发行股票的意向价格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 已支付 |
2019.1.8 | 李彦向田彦芬转让2.8万股股份 | 25 | 李彦因股票变现需求转让股份,田彦芬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 | 交易双方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发展前景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对公司市场价值判断及公司在交易当日可申报的价格区间内进行自由报价并经系统撮合匹配确定 | 已支付 |
2019.2.28-2019.3.27 | 公司定向发行股票600万股,其中红星美凯龙认购30万股,招商投资认购52.38万股,深圳招远认购47.62万股,王建军认购30万股,浙江祥驰认购100万股,上海半导体基金认购200万股,浑璞集成二期认购140万股 | 21 | 扩大公司产能、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支撑,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定向发行股票进行融资 | 综合考虑公司所属行业、商业模式、成长性、每股净资产、市盈率、前期股票发行价格、二级市场的成交价格及成交量等多种因素,并与潜在投资者沟通后确定 | 已实缴 |
2019.3.5 | 刘剑华向浑璞集成二期转让64万股股份 | 21.35 | 根据刘剑华与浑璞投资的约定,刘剑华将从李彦处受让的部分股份转让给浑璞集成二期 | 按照刘剑华受让李彦股份每股21元的价格并加算部分资金占用费 | 已支付 |
2019.3.5 | 林垂楚向浑璞集成二期转让43万股股份 | 21.28 | 根据林垂楚与浑璞投资的约定,林垂楚将从刘剑华处受让的股份转让给浑璞集成二期 | 按照林垂楚受让刘剑华股份每股21元的价格并加算部分资金占用费 | 已支付 |
2019.3.16 | 刘剑华向李强连转让23.8万股股份 | 21 | 根据刘剑华与浑璞投资的约定,刘剑华将从李彦处受让的部分股份转让给浑璞投资指定主体李强连;李强连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 | 按照刘剑华受让李彦股份每股21元的价格确定,因刘剑华及其亲属与李强连相识,故未收取资金占用费 | 已支付 |
2019.3.26 | 刘剑华向北京文华转让9.3万股股份 | 21.5 | 根据刘剑华与浑璞投资的约定,刘剑华将从李彦处受让的部分股份转让给浑璞投资指定主体北京文华;北京文华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 | 按照刘剑华受让李彦股份每股21元的价格并加算部分资金占用费 | 已支付 |
2019.3.27 | 刘剑华向浑璞集成二期转让23万股股份 | 21.5 | 根据刘剑华与浑璞投资的约定,刘剑华将从李彦处受让的部分股份转让给浑璞集成二期 | 按照刘剑华受让李彦股份每股21元的价格并加算部分资金占用费 | 已支付 |
2019.3.27 | 刘剑华向中丽基金转让4.9万股股份 | 21.5 | 根据刘剑华与浑璞投资的约定,刘剑华将从李彦处受让的部分股份转让给浑璞投资指定主体中丽基金;中丽基金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股份 | 按照刘剑华受让李彦股份每股21元的价格并加算部分资金占用费 | 已支付 |
2019.3.30 | 北京文华向宋树华转让2.1万股股份 | 21.5 | 北京文华投资华卓精科后,宋树华作为投资项目负责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并且根据基金内部规定进行跟投 | 参考北京文华受让取得股份每股21元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 已支付 |
2019.7.23 | 艾西众创向艾西科技转让523.6万股股份 | 2.773 | 公司调整股权激励方案,持股平台由艾西众创变更为艾西科技及艾西博锐 | 以艾西众创合伙人原始出资成本确定为每股2.773元 | 已支付 |
2019.7.29 | 艾西科技向艾西博锐转让25.18万股股份 | 2.773 | 公司调整股权激励方案,持股平台由艾西众创变更为艾西科技及艾西博锐 | 以艾西众创合伙人原始出资成本确定为每股2.773元 | 已支付 |
2020.8.31-2020.9.25 | 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总数由9,600万股增至24,000万股 | - | 资本公转增股本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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