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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21-8-27 22:56
标题: 【预披露税讯】南网科技:拟向控股股东和二股东定向分红0.59亿元,前两大股东均为...

【预披露税讯】南网科技:拟向控股股东和二股东定向分红0.59亿元,前两大股东均为南方电网的全资子公司

南网科技(A21170.SH)于2021年8月19日发布公告,披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向有限公司阶段股东广东电网、南网产投(为发行人大股东和二股东)定向分红方式分配现金股利0.59亿元。

大力税手注:本次IPO发行人拟募集52,716.45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13.87亿元,故被上交所问询募资用途。发行人控股股东广东电网和二股东南网产投均为南方电网的全资子公司,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2021-06-10),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图所示:


  


《8-3律师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08-19】详细披露如下:

五、《审核问询函》问题23:关于募投项目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拟募集52,716.45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目前发行人正在与土地所有权单位(主管部门)洽谈土地转让(挂牌出让)事宜。

请发行人说明:(1)募投项目用地和项目备案的取得进度,取得项目用地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未能取得的影响;(2)拟取得募投项目用地的土地用途,如为住宅或商业、商服的,请结合项目建设内容说明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符和土地规划用途,是否存在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的情形;(3)结合公司已有资金情况及具体用途,说明募投资金的必要性;分析募投项目的预期收益。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核查过程
……
3.结合公司已有资金情况及具体用途,说明募投资金的必要性;分析募投项目的预期收益

(1)结合公司已有资金情况及具体用途,说明募投资金的必要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13.87亿元,但大部分均已有明确用途规划,具体如下:单位:亿元


由上表可见,虽然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较高,但均已有明确的使用规划用途,剩余自有资金不足以覆盖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要求,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

(2)分析募投项目的预期收益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公司提升研发实力所需,为发行人业务发展提供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不存在预期收益。

(三)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发行人取得募投项目用地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合理性,符合土地规划用途,不存在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的情形;发行人大部分资金均有明确用途,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募投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不涉及预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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