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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递延收益的列报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7-10-16 09:21
标题: 关于递延收益的列报


问题:

各位老师,如果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如用于补偿公司亏损,且预计本年内该项补助可以冲抵完,是否应该报表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chenyiwei:

不需要。递延收益结转损益并不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企业,所以递延收益不论是否将在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转入损益,都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第十九条规定的流动负债判断标准中的任何一项,不应重分类为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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