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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用非货币性资产增资子公司如何会计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7-10-16 20:32
标题: 关于用非货币性资产增资子公司如何会计处理



问题:

以非货币性资产增资子公司如何会计处理?

chenyiwei:

1、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将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子公司增资作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有无商业实质确定是否在个别报表层面确认该资产的处置损益,以及增资的投资成本是否按该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2、子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如果母公司投入的资产不构成企业合并准则所指的“业务”,则以公允价值对其进行初始计量,同时确认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
3、合并报表层面,无论各方的个别报表层面如何处理,该用于出资的资产均应按照以原先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的原值为基础持续计算的金额计量,抵销内部交易损益和对应的资产增值或资本公积影响。(合并报表层面的一体性原则。
4、如果母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没有处置子公司股权的计划,则个别报表层面不就该股权投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5、合并报表层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第九条的规定确认与被抵销的内部交易损益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母公司合并报表层面,该事项并非权益性交易。相应地递延所得税影响应计入损益。合并角度并不体现为资产调拨,因为资产调拨作为内部交易已被抵销。

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是随着税款的逐年缴纳而形成该暂时性差异的,但如果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处置股权计划,则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因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能转回。如有股权处置计划且预计未来有足够应纳税所得,则在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可以逐年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P581“《合并财务报表》四、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一)增加子公司”
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出资设立子公司或对子公司增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将该非货币资产调整恢复至原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持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8-6-24 10:08
如果是以无形资产对一个子公司出资,或者以一项无形资产对某个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增资换取其控股股权,一般认为不具有商业实质,不确认资产处置损益,特别是当以无形资产作为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对价支付方式时,准则明确规定不能确认处置损益。

http://bbs.esnai.com/thread-534706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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