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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CPA业务探讨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确认的探讨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22-5-18 09:10
标题: CPA业务探讨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确认的探讨

本期内容主要来源于中国会计视野论坛-CPA业务探讨chenyiwei版主的回复。

问题: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确认的探讨?



视野网友:

陈版主,您好,有个问题想向您求助!

我们有个审计客户,已审利润总额-4000万,不能确定未来是否有足够的利润可以弥补亏损,当期可弥补亏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假如不考虑其他事项:

本期计提减值2000万,纳税调增;计提利息收入3000万,纳税调减。

请教陈版主,审计客户未确认与可抵扣亏损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坏账形成的递延资产和利息收入形成的递延负债需要确认吗?如果确认了与可抵扣亏损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坏账形成的递延资产和利息收入形成的递延负债是否可以确认。可抵扣亏损有关的递延资产、坏账的递延资产、利息的递延负债,三者是否需要同时计提或同时不计提。



视野版主chenyiwei:

1、如果没有足额确认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则一般不应确认与资产减值准备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对于同期存在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如果预计在该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时不会实际导致纳税义务发生的,则可在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限度内确认等额的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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