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标题: CPA业务探讨丨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和资本公积如何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22-9-7 11:37
标题: CPA业务探讨丨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和资本公积如何处理

问题: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和资本公积如何处理?

视野网友:

长投采用权益法核算,处置时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和资本公积怎么处理。谢谢版主解惑


视野版主chenyiwei:

1、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置股权后继续保持重大影响的,则按处置的股权比例,转出相应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至投资收益;处置股权后丧失重大影响的(不论是否保留剩余股权),将全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2、其他综合收益:与其他资本公积的处理类似,但还需要考虑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是否属于最终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如果可以转损益的,则处理与上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处置股权时的处理类似;如果不能转损益的(例如在被投资企业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则将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处理。







欢迎光临 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http://oukaics.cn/)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