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标题: 【新三板税讯】山东通航:因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被依照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处以 ...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7-11-3 00:23
标题: 【新三板税讯】山东通航:因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被依照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处以 ...

【新三板税讯】山东通航:因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被依照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处以 200 元的罚款


山东通航(872357.OC)于2017年10月31日补充法律意见书披露涉税处罚事项:山东通航因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被依照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处以 200 元的罚款。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材料,被依照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以100元的罚款的情况。


资料来源:《山东通航:补充法律意见书1》【2017-10-31】

《山东通航:补充法律意见书1》【2017-10-31】详细披露如下:

2)2016 年 10 月 26 日,垦利县地方税务局黄河口中心税务所向山东通航做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处罚决定书指出,山东通航因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处以 200 元的罚款。

3)2017 年 1 月 13 日,东营市地方税务局垦利分局黄河口中心税务所向山东通航做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处罚决定书指出,山东通航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被处以 100 元的罚款。


http://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82&aid=9574








欢迎光临 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http://oukaics.cn/)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