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费与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一)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企业发放的取暖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中发放的补贴,应计入工资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部分省市出台政策或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取暖补贴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其中,部分省市对于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的取暖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标准发放的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此,还是要提醒大家在实际操作中要关注当地政策及执行尺度。对于有地方政策明确规定的,按地方政策执行,有免税标准的,在标准内的部分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的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无地方政策明确规定的,应全额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规定
对【供暖费与个税】有明确规定的省市 各地税务机关针对【供暖费与个税】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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