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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开展2017年度保荐代表人专项业务培训(远程)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7-11-13 23:13
标题: 关于开展2017年度保荐代表人专项业务培训(远程)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度保荐代表人专项业务培训(远程)的通知
点击数:630 公布时间: 2017-11-13
]中证协发【2017】249号
各保荐机构、学员: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017年度证券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安排,本年度保荐代表人业务培训采取面授培训和远程培训两种方式进行。2017年保荐代表人远程专项业务培训课程已经在中国证券业协会远程培训系统发布,具体报名学习有关事项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但未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的人员。
(二)未参加本年度面授培训的保荐代表人。
二、培训内容
为满足不同从业年限保荐代表人学员的知识需求,扩大选课范围,本年度保荐代表人远程培训由“专项培训”模式调整为“培训专区”模式。远程培训系统已设置“保荐代表人业务培训专区”(点击查看课程列表),专区内涵盖各年度投行业务相关的精品课程,学员可按需求自行选课进行学习。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集体报名:各保荐机构请使用集体管理员账号登录协会远程培训系统,进入“集体报名与付费”中的“全部课程查询”页面,在“专题/系列”中选择“保荐代表人业务培训专区”即可浏览课程列表,并在“公共课报名与付费”页面为本单位符合培训对象要求的人员报名。
(二)个人报名:目前无所属保荐机构且符合培训要求的人员请使用个人已有的远程培训学习账号登录协会远程培训系统,进入“报名付费”中的“公共课程报名”页面,在“按系列课程”中选择“保荐代表人业务培训专区”,即可浏览课程列表并进行个人报名。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6日。
(四)报名咨询电话:远程培训咨询专线010-66575778;协会培训中心010-66290471。
四、学时要求
参训人员应选择保荐代表人业务培训专区内的课程进行学习,并至少获得15个学时(其中必修学时不少于10学时),方可被认定为通过本年度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该学时可用于保荐代表人年检和从业人员执业证书年检。
五、培训费用
以单一课程价格为基础,根据学员所选课程情况,系统自动计算培训费用。
六、学习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参训人员凭账号和密码登录协会远程培训系统,独立完成学习,系统将记录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
(二)保荐机构应登录协会远程培训系统及时了解本单位参训人员的学习情况,督促参训人员独立完成培训,严禁参训人员间代培代考行为,切实履行好对参训人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职责。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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