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顺鑫农业:旗下多主体从事的种植、养殖业、良种繁育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务免征企业所得税
顺鑫农业(000860.SZ)曾在2017年3月25日发布的年报中,披露旗下多主体从事的种植、养殖业、良种繁育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享受的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顺鑫农业:2016年年度报告》【2017-03-25】详细披露如下:
2、税收优惠
母公司
根据2008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49号文《关于发布享受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本公司良种生产加工、农业技术开发、畜禽良种繁育免缴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从事种植、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经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顺义区地方税务局批准,本公司从事种植粮食作物;种植林木、苗木、园艺作物;畜禽养殖业;肉类初加工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因此,母公司中除牛栏山酒厂(分公司)及创新食品分公司按25%征税外(单独核算),其他分公司均免征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
根据2008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49号文《关于发布享受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从事种植、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故达州顺鑫鹏程食品有限公司、汉中顺鑫鹏程食品有限公司、滦平县顺鹏小店种猪繁育有限公司、阳高县鹏程小店种猪繁育有限公司、肃宁县鹏程小店种猪繁育有限公司、兴隆县鑫鹏小店种猪繁育有限公司、海口顺鑫小店种猪选育有限公司及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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