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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答疑] 城市公交场站用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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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5 09:59: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城市公交场站用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4日                字 体:【大 中 小】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公交站场 道路客运站场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6号)第一条的规定,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三、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是指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批准建设的,为公众及旅客、运输经营者提供站务服务的场所。四、符合上述免税条件的单位,须持相关文件及用地情况等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五、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6年1月l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因此,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城市公交场站用地,经主管局备案后可以享受土地使用税免征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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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ub.jsds.gov.cn/art/2017/9/14/art_3561_8568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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