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思维列控:2020年初收到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款2977. 11万元,计入2020年度当期收益
思维列控(603508.SH)于2020年1月20日发布公告,披露全资子公司蓝信科技及孙公司蓝信软件2020年1月17日共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超3%即征即退)29,771,111.54元,补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达到披露标准予以披露(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85%)。公司称,上述退税金额计入公司2020年实际收到年度的当期收益。
大力税手注: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30号,对企业财务报表调整新增了“其他收益”项目、用以对接2017年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即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根据2018年1月1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三、关于“其他收益”科目 企业选择总额法对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增设“6117 其他收益”科目进行核算。“其他收益”科目核算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应直接计入本科目的项目。对于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在实际收到或应收时,或者将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分摊计入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十一条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0年1月17日,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蓝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信科技”)及孙公司河南蓝信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信软件”)共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9,771,111.54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85%。
根据相关披露规则,上述补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达到披露标准予以披露。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13%税率(其中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的税率为16%)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020年1月1日以来,蓝信科技及蓝信软件累计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合计29,771,111.54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退税金额计入公司2020年度当期收益,该退税所得将对公司2020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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