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国泰集团:标的下属企业2017年申请并获准所得税由核定征收变更为查账征收
国泰集团(603977.SH)于2018年6月30日发布重组公告,披露收购标的威安爆破2016年及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方式,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较少(2016年为331.65 万元),主管税务机关简化征收程序所致,不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影响其纳税的情形。后因收入增加(2017年度威安爆破实现营业收入804万元),于2017年7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新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就所得税征收方式由核定征收变更为查账征收提出申请,于2017年9月确定该公司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大力税手注:
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江铜民爆、威源民爆 100%股权。威安爆破(江西威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系威源民爆的参股公司,具有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监理的资质。威安爆破主要经营土石方工程、边坡护坡工程。2016、2017年,威安爆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331.65 万元、804.30 万元,净利润-128.46 万元、30.17 万元。
《603977国泰集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625]号之反馈意见回复》【2018.6.30】详细披露如下: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fulltext/bulletin_detail/true/1205108633?announceTime=2018-06-30
问题三十四、申请文件显示,报告期内,威安爆破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威安爆破报告期内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的原因,是否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影响其纳税的情形。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威安爆破2016年及以前年度因营业收入较少,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企业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不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影响其纳税的情形。2017年度威安爆破营业收入804万元,与上年度营业收入相比有较大幅度增长,威安爆破于2017年7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新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提出申请,拟将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由核定征收变更为查账征收,2017年8月,主管税务机关新余地方税务局直属局经纳税评估、审核鉴定,于2017年9月确定该公司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并出具威安爆破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威安爆破2016年及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方式,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较少,主管税务机关简化征收程序所致,不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影响其纳税的情形。
http://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82&aid=1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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