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公司债税讯】国电科技环保集团:环保工程子公司补缴以前年度税款滞纳金1.29亿元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发布审计报告,披露多项补缴税款滞纳金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调整未分配利润事项。其中主要梳理如下:
1)、子公司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16-2017年补缴以前年度税款及滞纳金共1.29亿元:2016年度稽查补缴2010年至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及税收滞纳金共计116,821,352.14元,2017年度补缴以前年度税款和税收滞纳金共计13,932,966.69元。
2)、子公司北京国电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自查补缴往期税款滞纳金291.96万元。
3)、子公司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补缴以前年度税款517.71万元。
4)、子公司北京华电天仁电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补缴以前年度税款滞纳金599.34万元。
《2018-04-27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审计报告》详细披露如下:
44、未分配利润
注:(1)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度依据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十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海十国税通【2016】100028号、海十国税通【2016】100047号补缴2010年至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及税收滞纳金共计116,821,352.14元,该事项为重大会计差错,调整2016年初未分配利润-116,821,352.14元。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度补缴以前年度税款和税收滞纳金共计13,932,966.69元,该事项为重大会计差错,调整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13,932,966.69元。
(2)本公司之北京国电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依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京国税(稽)【2016】ZC08014号文件通知,对本单位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义务进行自查,以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二稽税(稽)通【2016】01009号文件通知,对本单位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义务进行自查,补缴2013年至2015年度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税、印花税及税收滞纳金共计2,919,585.78元,该事项为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2,919,585.78元。
(3)本公司之子公司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补缴以前年度税款5,177,084.28元,该事项为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5,177,084.28元。
(4)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华电天仁电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依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京国税(稽)通【2016】ZC08015号文件通知对本单位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义务进行自查,补缴2013年至2015年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税及税收滞纳金共计312,629.87元。北京华电天仁电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依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京国税稽处【2017】26号补缴2013年至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税收滞纳金共计5,201,680.03元。固安华电天仁控制设备有限公司依据河北省廊坊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廊国税稽处【2017】31号文件补缴企业所得税及税收滞纳金共计479,108.66元。以上事项为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5,993,418.56元。
(5)本公司本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北京国电蓝天节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43,344,52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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