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公司债税讯】广西农垦集团:子公司往期向关联方收取所拖欠往来款的资金占用费、未申报“利息收入”流转税,2017年补缴税金及附加11万元
广西农垦集团于2018年4月28日发布2017年年报,披露因子公司广西农垦糖业集团红河制糖有限公司针对关联方拖欠的往来款按照10%收取了339.64万元“资金占用费”、且未申报“利息收入”流转税,于2017年补缴流转税及附加税费共计11.36万元。“以前年度广西农垦集团天成纸业有限公司拖欠广西农垦糖业集团红河制糖有限公司蔗渣款,广西农垦糖业集团红河制糖有限公司对其收取资金占用费,按照银行同期的年利率上浮10.00%收取利息费用3,396,363.67元,但未根据当期的利息收入计缴相应的税费。2017年7月广西农垦糖业集团红河制糖有限公司在来宾市兴宾区国家税务局补缴税款113,594.74元,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55,345.94元,教育费附加33,207.56元,地方教育费附加22,138.37元,水利建设基金2,902.87元,合计调增税金及附加。”
大力税手注:
广西农垦糖业集团红河制糖有限公司系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农垦集团天成纸业有限公司系之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企业——联营企业子公司。
《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年度报告》【2018.4.28】详细披露如下:
(三)重大前期差错更正:
…… 3、补记上年印花税869,011.67元,调增税金及附加。
4、根据以前年度广西农垦集团天成纸业有限公司拖欠广西农垦糖业集团红河制糖有限公司蔗渣款,广西农垦糖业集团红河制糖有限公司对其收取资金占用费,按照银行同期的年利率上浮10.00%收取利息费用3,396,363.67元,但未根据当期的利息收入计缴相应的税费。2017年7月广西农垦糖业集团红河制糖有限公司在来宾市兴宾区国家税务局补缴税款113,594.74元,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55,345.94元,教育费附加33,207.56元,地方教育费附加22,138.37元,水利建设基金2,902.87元,合计调增税金及附加。
由于更正上述前期重大差错,调整了2017年年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期初数,其中:未分配利润项目调减19,465,244.48元;利润表2016年度数栏,已按调整后数字填列,其中:营业成本项目调增18,273,551.38元,税金及附加项目调增982,606.41元,投资收益项目调减209,086.69元。调减了2016年度利润总额19,465,244.48元,分别调减了201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9,465,244.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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