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税讯】讯华电讯:将挂牌前员工持股平台增资对价与发行价之差额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56.3万,被纳税调增补缴所得税14万元、并追溯调整2016年报表
讯华电讯(839731.OC)于2018年4月16日发布公告,披露2016年以低价(每股2.8元)向武汉恒冠(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企业)发行股份804,285.00股,与发行价(每股3.5元)差额562,999.50元。税务机关认为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不符合股权激励的规定条件,经约谈后对公司进行以下处理:调增201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62,999.50元,税率25.00%,并补缴应纳税所得额140,749.88元。公司已根据通知补缴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并追溯调整2016年度财务报表。
大力税手补充——根据2016年11月30日发布的《[临时报告]讯华电讯:公开转让说明书(更正后)》补充如下:
1.员工持股平台在挂牌前的增资行为:2016年2月2日,股份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向武汉恒冠发行股份804,285股,武汉恒冠以人民币225.20万元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其中804,285.00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1,447,715.00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5,804,285.00元。
2.将上述增资行为每股对价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确认2016年度股份支付费用56.30万元:因武汉恒冠为本公司员工持股的合伙企业,增资时实际支付对价低于当时可参考公允价值(当期外部投资者投入价格),其实质为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因此将可参考公允价值与实际支付对价的差异804,285*(3.50-2.80)=562,999.50元确认为股份支付金额,计入2016年1-3月管理费用与资本公积。此次股份支付仅使公司2016年1-3月当期的管理费用增加562,999.50元,对公司未来年度的业绩不造成影响。
附1:《[临时公告]讯华电讯: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2018-04-16》详细披露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及影响
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收到武汉市青山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青国税通(2017)13159号》,依据《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43号)第十八条,税务机关在对公司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纳税评估后,发现以下问题:
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问题,因武汉恒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恒冠”)为公司员工持股的合伙企业,2016年以低价(每股2.8元)向武汉恒冠发行股份804,285.00股,与发行价(每股3.5元)差额562,999.50元。税务机关认为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不符合股权激励的规定条件,经约谈后对公司进行以下处理:调增201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62,999.50元,税率25.00%,并补缴应纳税所得额140,749.88元。公司已根据通知补缴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并追溯调整2016年度财务报表。
二、对公司报表的影响如下
1、对2016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 附2招股书:《[临时报告]讯华电讯:公开转让说明书(更正后)2016-11-30》详细披露如下:
(七)2016年2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第二次增加实收资本
2016年2月2日,股份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武汉恒冠发行股份804,285股,武汉恒冠以人民币225.20万元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其中804,285.00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1,447,715.00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5,804,285.00元,武汉恒冠持股数量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5.09%。
…… 2016年2月2日,股份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武汉恒冠发行股份804,285股,武汉恒冠以人民币225.20万元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折合每股认购价格为2.80元。2016年3月10日,股份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武汉隆恒发行股份248万股,武汉隆恒以人民币868.00万元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折合每股认购价格为3.50元。因武汉恒冠为本公司员工持股的合伙企业,增资时实际支付对价低于当时可参考公允价值(当期外部投资者投入价格),其实质为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因此将可参考公允价值与实际支付对价的差异804,285*(3.50-2.80)=562,999.50元确认为股份支付金额,计入2016年1-3月管理费用与资本公积。此次股份支付仅使公司2016年1-3月当期的管理费用增加562,999.50元,对公司未来年度的业绩不造成影响。
…… 2015年8月,股份公司实收资本由500万元增加到1500万元,2016年通过溢价增资新增武汉恒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隆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位股东,共向公司投入1093.2万元资金,满足了公司正常营运及规模扩张所需资金,2015年末公司应付股东款项基本偿还完毕,余额为35,552.28元,同比下降98.89%。截止2016年3月末,公司应付股东款项已归还完毕。
说明:应付武汉恒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款项为增资款,该增资款已于2016年转为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雷亚君为武汉隆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其将增资款直接打入公司账户,故挂账其他应付款,2016年该增资款已转为武汉隆恒对公司的增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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