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科达洁能:因宏观环保政策执行未达预期、洁能设备使用率低下,子公司将清洁燃煤气化装置申请报废损失7990万、进项税额转出1111万元
科达洁能(600499.SH)曾于2017年4月22日发布不良资产处置公告,披露因考虑宏观环保政策执行力度未达预期等因素,201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沈阳项目一组5台清洁燃煤气化发生装置(自2012年11月起运营、实际用气量仅达设计产能30%)报废处理,处置净损失为7,989.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为人民币8,213.25万元,净值为6,878.63万元,增值税进项转出为1,111.23万元”。
大力税手注:根据当日披露的2016年年报,公司洁能环保业务包含清洁燃煤气化、烟气治理业务等。根据披露,该业务系基于中国多煤少气的能源架构,公司自主研发出系列清洁燃煤气化系统装置,能有效将煤转换成清洁程度媲美于天然气的洁净煤气。
《科达洁能关于处置部分不良资产的公告》【2017-04-22】详细披露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沈阳科达洁能燃气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进行了处置、报废,损失金额7,989.86万元。本次资产处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部分不良资产的议案》。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对部分不良固定资产进行了处置、报废,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处置情况概述
2010年,公司在沈阳法库投资设立沈阳科达洁能燃气有限公司(公司控股82.5%), 以每组5台的方式建设4组合计20台10kNm3/h清洁燃煤气化发生炉设备及相关全套系统。因环保政策执行力度未达预期,下游客户切换至我公司洁净煤气意愿不强等原因,该项目自2012年11月运营至今,客户用气量仅为公司设计产能的30%左右。因前期投资较大,销售情况不佳,为降低成本,该项目集中运营其中一组5台清洁燃煤气化发生装置,即通过25%的产能供给约30%的产气量。
由于长期超负荷运作,该组5台煤气发生装置损耗严重,近一年来故障频发,维修费用直线上升。为有效的控制成本费用,经审慎研究决定,公司拟将沈阳项目一组5台清洁燃煤气化发生装置,包括煤气发生炉、高温换热器、余热换热器、布袋除尘器等报废处理。该固定资产原值为人民币8,213.25万元,净值为6,878.63万元,增值税进项转出为1,111.23万元,处置净损失为7,989.86万元。
以上固定资产处置及报废均在2016年度发生,故公司将其确认为2016年度损失,上述数据已经公司年度审计师确认。
二、资产处置的决策程序
上述资产处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项资产处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处置资产损失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 2016 年对上述固定资产进行处置、报废,是公司资产管理和日常运营的需求,能有效提升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相关处置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资产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不良固定资产进行处置是基于会计审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资产处置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对部分不良资产进行处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不良固定资产进行处置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固定资产处置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处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不良固定资产进行处置为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能够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固定资产处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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