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正虹科技:收到税务处理决定——税务机关认可往期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598.87万元,可用于抵缴以后年度税款或退库
正虹科技(000702.SZ)于2017年12月20日发布公告,披露多项税务处理事项,其中提到税务处理决定认定企业多申报缴纳所得税598.87万,可以抵缴以后年度应纳税款或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库。该公告披露“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投资计税成本”与多申报企业所得税之间的关系,系公司与税务机关对投资计税成本的确认等未达成一致造成:“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前以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因主管税务机关与公司对其投资计税成本确认未达成一致,公司依据谨慎性原则,在2013年至2015年汇算清缴中,未将转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发生的损失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纳税调整。根据岳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收处理决定书》(岳地税稽处〔2017〕34号),认定公司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598.87万元。”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详细披露如下: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岳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岳地税稽处〔2017〕34号)。岳阳市地方税务稽查局对公司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处理决定
追缴公司少申报缴纳的印花税8,595.40元、房产税159,446.07元;责成公司补扣补缴2013年至2015年的个人所得税291,696.17元;公司多申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5,988,783.56元可以抵缴以后年度应纳税款或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库;公司少申报缴纳的税款依法加收滞纳金。
二、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前以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因主管税务机关与公司对其投资计税成本确认未达成一致,公司依据谨慎性原则,在2013年至2015年汇算清缴中,未将转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发生的损失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纳税调整。根据岳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收处理决定书》(岳地税稽处〔2017〕34号),认定公司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598.87万元。 公司接受岳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公司将加强内控建设和培训,更好的履行纳税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因上述事项预计增加期初留存收益约580万元,具体数据尚需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确认。
四、备查文件
《岳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岳地税稽处〔2017〕34号)特此公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9日
【以下为大力税手根据税务处理决定公告提供的信息在历年公告中搜集整理的“可能”相关事项,不代表公司披露或发布认可的事项】
事项梳理如下:
1.经查阅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年报,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仅为持方正证券(601901.SH)股票;2013年末仍持有方正证券800万股,截止2015年末,尚余370万股。 1)、《正虹科技:2013年年度报告》【2014-04-22】披露:“(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说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系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截至2013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融资产已全部解禁 为无限售流通股。期末公司仍然持有方正证券股票8,000,000股。”
资料来源:《正虹科技:2013年年度报告》【2014-04-22】
2)、《正虹科技:2014年年度审计报告》【2015-03-24】披露: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系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期末公司仍然持有方正证券股票5,070,00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资料来源:《正虹科技:2014年年度审计报告》【2015-03-24】
3)、《正虹科技:2015年年度报告》【2016-04-08】披露:“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系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期末公司仍然持有方正证券 股票3,700,00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资料来源:《正虹科技:2015年年度报告》【2016-04-08】
2.2013年--2015年5份减持限售股公告与2013--2015年年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事项吻合。
根据正虹科技往期公告,2013年至2015年减持“方正证券”(601901.SH)解禁后限售股共发布5份公告,投资收益累计达4009.37万元(附后)。2013年2月27日《正虹科技:关于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2013-02-27】披露持有的背景及核算:“公司持有方正证券股份为1999年公司投资湖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获得的股份,2001年湖南证券更名为泰阳证券,泰阳证券经过方正证券兼并重组后变更为方正证券。目前公司持有方正证券股票8,900,287股,持股比例为0.146%,持股账面成本为320万元。截止到2013年2月26日下午三点方正证券(股票代码601901)收盘价5.83元/股。公司将上述股票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二级市场减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1). 2013年2月27日发布《正虹科技:关于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2013-02-27】披露:1、公司持有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8,900,287股,占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0.19%,现已全部解禁为无限售流通股。……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有方正证券股份为1999年公司投资湖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获得的股份,2001年湖南证券更名为泰阳证券,泰阳证券经过方正证券兼并重组后变更为方正证券。目前公司持有方正证券股票8,900,287股,持股比例为0.146%,持股账面成本为320万元。截止到2013年2月26日下午三点方正证券(股票代码601901)收盘价5.83元/股。公司将上述股票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三、处置方式 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处置。 四、处置价格 根据市场行情逐步处置,当市场价格低于4元/股将不进行处置。
2).2014年4月2日发布《正虹科技:关于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展情况公告》【2014.04.02】披露: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至2014年3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方正证券股份193万股,成交均价为5.46元/股,实现投资收益约965万元。本次减持后,公司尚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方正证券”股份607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0.099%。
3).2014年12月10日发布《正虹科技:关于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展情况公告》【2014-12-10】披露:公司于2014年12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方正证券股份100万股,成交均价为14.98元/股,实现投资收益约1400万元。本次减持后,公司尚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方正证券”股份507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0.062%。
4). 2015年4月1日发布《正虹科技:关于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展情况公告》【2015-04-01】披露: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方正证券股份100万股,成交均价为14.16元/股,实现投资收益约1300万元。本次减持后,公司尚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方正证券”股份407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0.049%。
5).2015年12月22日发布《正虹科技:关于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2015-12-22】披露: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方正证券股份37万股,成交均价为10.02元/股,实现投资收益约344.37万元。本次减持后,公司尚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方正证券”股份370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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