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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法规] 基础知识:我国合伙所得税的法律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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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9 17:37: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基础知识:我国合伙所得税的法律渊源


自从我们的私募合伙税务微信群成立后,我们就组织大家系统地学习现有合伙税制相关政策文件。我的私人微信tax189加我的时候请告知单位和姓名,如果不愿意透露建议您不要添加哟。

大家平时对于合伙税务的相关知识是非常分散的,原有的法规体系也不太健全。我们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我国合伙税制的基本轮廓。

1、税收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由国家主席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发布。关于合伙所得税相关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出于行文方便,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名称中的书名号予以省略,下同)这里都会涉及合伙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还有一个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该法的第六条对合伙所得税的基本原理做了规范。当然实际操作中,合伙企业法不一定会被归结为税收法律,我们这里基于其重要性,将其归入其中。


2、税收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登记管理办法也属于行政法规,但是其并未直接涉及税收条款。此前我们讨论类似问题的时候,有同学提出为什么有的行政法规名称之前会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的却没有,这个其实行政法规的名称本身就不够统一。

3、税收法规性文件。法规性文件也是国务院制定发布的,通常采用国发、国函的文号,但是不构成行政法规。比如国发【2000】16号文《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4、税收部门规章。包括财政部规章和国家税务总局规章,前者由财政部主办,后者由国家税务总局主办,后者通常称为税务部门规章。目前直接规范合伙税务的部门规章不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可以算一个。如果是财政部规章,会用财政部令的名义发布;税务部门规章则以国家税务总局令名义发布。

5、规范性文件。可以是财政部主办的财税字号的规范性文件,也可以是国家税务总局以公告形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也有其他部门参与的。

除了以上的常见形式以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合伙税务的法律渊源。在此不做一一列举。


来源:骏哥 中国财税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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