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分红不够缴红利税?小股东反对 民生银行改预案
4月11日,民生银行修改分红方案,利润分配预案由每10股送2股派现0.30元调整为每10股转增2股派现0.90元(含税),也即取消了每10股派送股票股利2股,改为每10股转增2股。
按现行规定,个人投资者持股时间1个月以内的,适用20%的红利税税率,根据分红方案,每10股需要扣缴红利税达0.46元【(2+0.3)×20%】,而在此次分红中仅派现0.3元,意味着现金分红所得0.3元不足以缴纳0.46元的红利税,投资者反而要自掏腰包每10股缴纳0.16元的税金。
此外,通过港股通买入民生银行H股的投资者,也须按20%的税率扣缴红利税,而且按照港股规定,无论持股时间长短,只要在分红派息日通过港股通持有民生银行H股,都将会倒贴钱缴纳红利税。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近五年来A股上市公司选择转增股方式的分配方案远大于送红股。数据显示,2016年的年报分配方案中,仅50家上市公司选择了送红股的方式,但多达419家公司选择转增股。
以2017年仅有23家送红股的上市公司来看,在扣除红利税之后(以持股未满一个月计算),已有1家上市公司( 安徽水利)的现金分红将全部用于缴税。
具体来看,安徽水利2017年报拟10送2派0.5元,按现行政策计算,个人投资者持股时间1个月以内的,适用20%的红利税税率,应缴红利税:
(2元+0.5元)×20%=0.5元
0.5元的红利税正好与0.5元的派现相抵,因此,根据安徽水利的分配预案,投资者将分文不得。也就意味着,以安徽水利的分配预案,投资者获得的现金分红将全部用于缴税,而且还得“忍受除权之痛”。
转增股、送红股和派现到底有何区别
从分红角度来说,送红股和派现属于上市公司的分红行为,而转增股只是公司增加股本的行为。我们来看这三个名词的定义:
转增股:
是指上市公司将公司的资本公积金转化为股本的形式赠送给股东的一种分配方式。值得注意的是,转增股本不是利润分配,不属于“分红”范畴,只是公司增加股本的行为。
送红股:
是指上市公司给股东分配利润的形式,是用上市公司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以股权的方式赠送给股东。
派现:
即现金股利,是股份公司以货币形式发放给股东的股息。
哪种方式需要缴税
再来看看,这三种方式的缴税情况:
转增股:
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红股:
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按照1元/股计算),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派现:
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金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股息红利如何缴税
根据投资者持有股票时间不同,股息红利缴税也有差异化区别:
1、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扣税方式如下: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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