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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答疑] 无单独土地证的土地出租是否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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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4 10:24: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问题:

A企业将自己拥有的一块土地中的一部分出租了,那针对出租的这部分土地使用权,是继续在无形资产核算呢,还是要拿出来放在“投资性房地产”列示?
      根据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单独计量和出售。

     那这部分出租土地,没有单独的土地证,是不是就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chenyiwei:


要看如果日后拟单独出售这部分出租土地,则能否分割办理该部分的土地证。如果可行,则该部分已出租且预计将长期用于出租的土地可以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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