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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这个税务局太霸气:收到政府财政补贴,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我们需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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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2 21:31: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进一步明确纳税人收到政府财政补贴是否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税局、各直属单位:

近接政府有关部门及部分企业函询,纳税人收到政府财政补贴是否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纳税人收到政府财政补贴,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市局就有关问题已向省国税局请示,省局明确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2017年12月21日,市政府召开了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税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经信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会议达成一致意见,纳税人收到政府财政补贴不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纳税人收到政府财政补贴的处理方法。协调会议明确:纳税人收到补贴开具自制收据并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襄阳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12月22日


http://bbs.esnai.com/thread-535839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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