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东尼电子:2018年前三季度收到税收考核奖励、税收增长贡献奖励、房产税退税共522.12万元,计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核算
东尼电子(603595.SH)于2018年9月27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自2018年1月27日至2018年9月26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19,390,801.71元,其中税收相关的补贴共计522.12万元计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核算,包括税收考核奖励、税收增长贡献奖励、房产税退税等。1)、收到织里镇企业税收考核奖励办法(织政发【2017】18 号)共3,000,000.00元;2)、收到2017年度税收增长贡献企业财政奖励(织委纪【2018】5 号)共计1,584,400.00元;3)、收到2017年度房产税退税(浙地税发【2008】1 号) 636,775.42元。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18年1月27日至2018年9月26日,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收到尚未公告的政府补助19,390,801.71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9,239,334.99元,已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特此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9,239,334.99元,其中16,239,334.99元计入其他收益、3,000,000.00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确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51,466.72元,计入其他收益。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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