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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中国税务报】“黑卡隐身人”落网记 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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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2 20:4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黑卡隐身人”落网记

雷杰 孟文锋 本报记者 陈显信 杨丽


企业成立后便大量顶额开票,随后即失联……面对一群作案手法专业、反侦查能力极强的犯罪嫌疑人,办案人员查票流、业务流信息,寻蛛丝马迹,不懈追踪,历时1年,行程万里,最终顺藤摸瓜,将空壳企业背后相互勾连的4个违法团伙连根拔起。

近日,随着廖某、林某等9名主犯相继落网,涉及陕西、福建、天津等13个省市、虚开价税合计7600余万元、涉及国家税款1055万元的陕西洛南“9·15”虚开专案成功告破。经过税警双方历时1年的查办,共铲除非法从事发票出售、购买的违法窝点3处,打掉犯罪团伙4个,办案人员共追缴税款及非法所得84万元。目前,案件后续查办工作仍在进行中。

空壳公司虚开 操盘者“人间蒸发”


2017年5月,为有效打击涉税违法行为,陕西省洛南县税务机关与公安机关建立税警协作机制,税警双方联合设立经济犯罪侦防联络办公室和监测预警工作站。同年9月,监测预警工作站发现,洛南县L科技公司2017年4月1日登记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5月即申领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并于7月全部顶额对外开出,价税合计108万元,而且只有销项没有进项。与此同时,税源管理部门案头分析发现,L科技公司在2017年7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采取虚报“应纳税额减征额”的方式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涉嫌逃避税15.7万元。税源管理部门立即派员下户核查。经查,L科技公司在洛南县某居民小区临时租赁办公室一间,公司既没有任何办公设施,也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并且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已全部失联。

种种迹象表明,L科技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洛南县税务机关立即启动税警协作机制,将案件移交洛南县公安局。

公安机关初步调查发现,L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卜某系西安一名吸毒人员,2017年6月卜某因吸毒被强制戒毒关押。据卜某本人供述,他因缺乏毒资因此受人雇佣充当公司法定代表人,到洛南县办理L科技公司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手续,并以自己身份为雇佣者办理了电话卡、领购了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的1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证照、电话卡、发票已全部交由公司办税员李某带走。

税警追踪锁定 建材城藏着“大鱼”

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关押、企业没有任何实际经营活动,却将1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开具给郑州、西安、延安等地的4户企业。为查明情况,公安机关决定立案调查,由税务机关协助办案。

然而,L科技公司没有任何银行交易流水,也没有货物和物流信息,办案人员只能围绕发票流向兵分两路开展调查:一路人员对带走发票的企业办税员李某实施调查。但调查发现,李某家中除一名年逾七十的奶奶外,无其他亲属,李某本人居无定所,办案人员多次查找,均无收获。

另一路人员“顺流而下”,调查接受该企业发票的位于河南和陕西的4家公司。经查,位于河南、西安的3家企业为了虚抵进项,均通过按一定比例支付开票费的方式,由“朋友”介绍从西安H建材城取得发票,而“朋友”并不知道发票提供者的真实身份,其联系方式均为未进行实名登记的“黑卡” 电话,唯一的线索信息是送票人都是福建籍人员。

办案人员对另外一家位于延安的受票企业Y石油设备公司调查后发现,该公司既无办公场所、也无实际经营活动,其也是由福建籍人员收购和控制的一家空壳公司。据Y石油设备公司兼职会计王某供述,他并不了解老板的详细情况,他们之间只是通过微信或者电话联络,由他负责领取发票,并将金税盘、空白发票每月邮递到西安H建材城,发票填开后对方再把销项发票记账联和进项发票邮递回延安由他来记账、纳税申报并继续申领发票。

经查,Y石油设备公司在被收购后的6个月时间里,共计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72份,在无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全部对外虚开,价税合计730余万元。同时经核实,该公司还接受其他企业虚开发票41份,价税合计390余万元。

调查结果显示,L科技公司和Y石油设备公司的涉票活动均与西安H建材城这一地址有关联,并且企业幕后的嫌疑人均为福建籍人员,而且所有发票买卖交易全部使用现金。虽然案件调查至此,办案人员获得了西安H建材城和幕后涉嫌违法人员均是福建籍人员这一重要线索,但H建材城中有1000多户商家,且多为福建、浙江人,从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市场中准确定位嫌疑人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滤干海量信息 作案者浮出水面

2018年4月,洛南县税警监测预警工作站发现,洛南县N贸易公司出现户籍登记信息异常、企业涉票数据有销项无进项、发票顶额开具等风险信息。经税源管理部门核实,N贸易公司2018年4月13日登记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申领最高开票限额为1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随后全部一次性对外顶额开具,价税合计231.9万元,增值税税额33.69万元。核查发现,N贸易公司登记注册地址为虚假信息,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已全部失联。

半年多时间连发两起涉嫌虚开发票案件,并且手段如出一辙。鉴于案情重大,洛南县税务机关立即与公安机关召开税警协作联席会议,对两起案件的特点研判分析。税警双方认为,两起案件均呈现出违法人员幕后操纵、雇佣人员注册或者收购空壳公司,骗领发票虚开后立即走逃的违法方式,性质极其恶劣,属于典型的“暴力虚开”,并且具有团伙作案特征。

为此,联席会议决定,立即成立“9·15”虚开发票专案指挥部,由洛南县公安机关和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税警双方从经侦大队、稽查局抽调14名骨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实施并案调查,挖出幕后操控的虚开犯罪团伙。

随后,办案人员日夜兼程、连续作战,先后前往河南、西安、延安、浙江和甘肃等多地开展调查取证,办案行程达到1.2万多公里。通过对海量工商、税务、银行、企业通信及物业等信息数据实施核查,对涉案企业人员社会信息、行踪进行调查、追踪和比对,查明浙江台州籍人员罗某、金某等人结成团伙,在西安市M村非法收购他人身份证件,雇佣社会闲杂人员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成立空壳企业后转手卖给福建籍人员“经营”;西安籍人员李某、熊某等人雇佣张某、李小某在商洛市成立会计咨询公司,专门代理注册公司,并从税务机关领用发票,随后转手将发票连同公司证照、印章、金税盘等全套手续转卖给福建籍人员组成的违法团伙。

调查结果显示,涉案违法团伙内部分工明确,廖某明、廖某鹏兄弟负责收购公司、购买发票、开票送票,施某、林某夫妻负责联系业务、收取费用。在此过程中,专案组发现,河南省郑州市的王某、魏某和姚某涉嫌居中为廖某明等人的虚开团伙牵线搭桥、居中介绍他人购买虚开发票。

四个违法团伙互相不知晓真实姓名,通过未进行实名登记的“黑卡”电话遥控联系,团伙之间业务相互关联,已然形成了一个发票犯罪产业链。

布好天罗地网 嫌疑人束手就擒

随着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违法团伙犯罪证据逐渐完备,2018年7月,“9·15”专案指挥部召开第三次税警联席会议,部署专案收网工作,确定了“集中收网、打团伙、铲窝点、全链条打击犯罪”的工作目标。

专案组随即对非法注册空壳企业的浙江台州籍团伙、非法骗领购买和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陕西西安籍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福建泉州籍团伙和居中介绍虚开的河南郑州籍团伙共计9名违法人员分别实施布控。

2018年7月22日,收网行动开始。专案组兵分三路实施抓捕,廖某、林某、李某、金某4个团伙的6名主犯一一落网。随后,漏网的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迫于压力,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查,通过开设6家空壳企业,4个违法虚开团伙,共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55份,价税合计7600余万元,涉及国家税款1055万元,专案组已追缴税款和企业非法所得84万元。目前,税款追缴及案件后续查办工作仍在进行中。

加强税源监控 封堵违法空间

国家税务总局洛南县税务局局长 谢超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虚开违法案件。具有明显的跨区域、职业化、团伙化犯罪特征。犯罪嫌疑人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充当企业法定代表人,大量注册、收购空壳企业,骗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大肆顶额对外虚开。涉案的几个违法团伙为获得非法利益,通过互相勾连形成非法购买、销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黑色产业链”,严重扰乱国家税收秩序,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

纵观“9·15”虚开发票案件的整个破获过程,税警联合和有效分析涉案数据资源是案件得以突破的关键因素。面对无资金流、无货物流的暴力虚开违法,在获得案源信息后,税警双方迅速行动,办案人员根据发票流核查不懈,万里追踪,调查获取了大量涉案企业和人员的涉税信息,以及通信、交通、物业等相关数据,通过实施大数据比对、关联分析和业务模拟分析,配合布控查证等工作,最终逐一锁定了违法人员,将4个犯罪团伙连根拔起。

为有效遏制和防范类似虚开违法行为的发生,税务机关应以此案为鉴,对新设立企业严格执行实名制信息采集和实名办税制度。在税务登记、发票代开、发票领用、金税发行、新办企业核查约谈等环节须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进行身份验证,以防范不法分子收购身份证件、雇用闲散人员成立虚假空壳企业从事涉票违法。

其次,应加强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监控分析,重点关注企业当期申报的应纳税额减征额、进项税额等数据,并与其当期对外开票的金额和销项税额实施关联分析,如发现异常及时开展核查。

此外,应加强对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开具行为监管,对首次领用发票、用票量超常规增加和具有非正常开具行为(如顶额开具、月底一次性全部开具、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段开具等)的纳税人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和评估,以防范和及时识别虚开等涉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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