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92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税收处罚] 【上交所公司债税讯】刚泰控股:子公司被收购前因零售黄金珠宝业务未足额申报税款...

[复制链接]

6905

主题

8294

帖子

2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2915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6-21 08:27: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交所公司债税讯】刚泰控股:子公司被收购前因零售黄金珠宝业务未足额申报税款,曾被追缴消费税2885万……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控股”)于2017年11月6日发布公司债募集说明,披露子公司柯兰公司在被收购前的涉税处罚情况。主要事项为:珂兰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在 2009 年至 2013 年期间存在零售的钻石及钻石饰品、金银铂金饰品未按规定足额申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等违法事实,2015年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及予以处罚。其中补缴消费税2884.85万元、增值税252.86万元、补缴所得税70.71万元、缴纳罚款770万元(未披露被加征的滞纳金数额)。

大力税手补充:

背景:刚泰控股主营业务以黄金及黄金饰品为主,贵金属收藏品、彩宝钻石以及影视,80%以上的业务来自于黄金及黄金饰品的批发;娱乐制作及营销为辅。于2015年3月6日、4 月 8 日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出资人民币 66,000 万元收购了上海珂兰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2017.11.06】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bond/announcement/company/c/3070994897470181.pdf

(一)收购珂兰公司前,收到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

2015 年,发行人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珂兰公司 100%股权,于2016 年 1 月 4 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将其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收购完成前,珂兰公司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1、简要情况

自 2012 年年底开始,珂兰公司在北京市、上海市、杭州市、南京市等地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先后接受了当地税务部门的检查,当地税务部门于 2013 年 12 月至 2015 年陆续出具《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决定书。

根据珂兰公司提供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决定书,当地税务部门认定:珂兰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在 2009 年至 2013 年期间存在零售的钻石及钻石饰品、金银铂金饰品未按规定足额申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等违法事实,并处以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等。

2、税务处罚金额

珂兰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 2009 年至 2013 年税务违法行为涉及税种主要包括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决定书需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缴纳罚款等,其中主要为补缴消费税和缴纳罚款。累计金额如下:



注:上表数据根据珂兰公司提供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决定书统计。由于部分决定书未明确滞纳金起算时间或金额,故滞纳金金额未纳入上表统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之规定,上述罚款 770.00 万元属于行政处罚,其他涉税事项均不属于行政处罚。该罚款涉及珂兰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合计约 20 家。

3、税务处罚处理结果

截至 2015 年 5 月 22 日,之前经历税务检查的珂兰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均已陆续执行了税务部门的处理决定,补缴了相关税款、滞纳金,并缴纳了罚款,完成了结案。

主要税务机关已出具证明:珂兰公司已及时缴纳了上述税费、滞纳金及罚款,除上述被追缴税费、滞纳金及被行政处罚的情形外,珂兰公司能够按期申报、依法纳税,不存在拖欠、漏缴或偷逃税款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因违反税收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基于以下因素,主承销商认为珂兰公司的税务处罚事项对公司的经营及本期债券的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对本期债券发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主管税务机关已出具证明:珂兰公司已及时缴纳了上述税费、滞纳金及罚款,除上述被追缴税费、滞纳金及被行政处罚的情形外,珂兰公司能够按期申报、依法纳税,不存在拖欠、漏缴或偷逃税款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因违反税收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珂兰公司原控股股东珂澜投资已出具相关承诺,对珂兰公司股权交割前的原因或事实导致珂兰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受到税务处理或税收行政处罚,珂澜投资自愿承担该等税务处理或税收行政处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

(3)相关的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缴纳罚款等事项在珂兰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已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5]4390 号《审计报告》已包含了该相关内容。


http://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82&aid=9642




----------------------------------------
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您,专心创业去改变世界;我,专业服务免财税之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标签索引|OK CaiShui.com ( 粤ICP备2022051489号 )

GMT+8, 2024-11-21 00:32 , Processed in 0.048859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