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金圆股份:依照财税〔2015〕78号和财税〔2003〕86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和自产自销铂金业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2019年度共收到退税1.24亿元
金圆股份(000546.SZ)于2020年9月24日发布公告,披露2019年度共收到即征即退增值税退税124,374,563.30元。子公司享受即征即退政策情况梳理如下:
1)、依照财税〔2015〕78号享受即征即退优惠。
Ø 子公司青海湖水泥公司、互助金圆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水泥及熟料产品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20%的42.5及以上等级水泥、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40%的其他水泥及水泥熟料销售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退税税收优惠政策;
Ø 子公司江西新金叶公司采用废旧线路板、废催化剂、熔炼渣等比例不低于70%生产的产品销售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30%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垃圾处理及污泥处理处置劳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税收优惠政策;
Ø 子公司德胜环能公司、宏扬环保公司、徐州鸿誉公司、灌南金圆公司采用含油污水、有机废水、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油田采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泥(浮渣)生产的产品销售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退税优惠政策。
2)、依照《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86号)享受即征即退优惠。
Ø 江西新金叶公司自产自销的铂金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税收优惠政策。
《金圆股份 000546 2019年年度报告(更新后)》【2020.9.24】详细披露如下: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的规定,子公司青海湖水泥公司、互助金圆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水泥及熟料产品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20%的42.5及以上等级水泥、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40%的其他水泥及水泥熟料销售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退税税收优惠政策;子公司江西新金叶公司采用废旧线路板、废催化剂、熔炼渣等比例不低于70%生产的产品销售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30%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垃圾处理及污泥处理处置劳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税收优惠政策;子公司德胜环能公司、宏扬环保公司、徐州鸿誉公司、灌南金圆公司采用含油污水、有机废水、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油田采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泥(浮渣)生产的产品销售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退税优惠政策。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86号)的规定,江西新金叶公司自产自销的铂金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税收优惠政策。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的规定,江西新金叶公司属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相应销售的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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