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澳弘电子:2018年末“其他应付款”存在尚未支付的现金分红3.5亿元、于2019年6月支付完毕,2019年末“应交税费”中个人所得税挂账余额4010.44万元,系支付该等股利后、代扣而尚未缴纳的自然人股东个税
澳弘电子(605058.SH)于2020年9月24日发布招股意向书,披露2018年末“其他应付款——应付股利款”3.5亿元,系公司现金分红尚未支付形成应付股利所致,该应付股利于2019年6月支付完毕,2019年末“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余额4,010.44万元,系支付该等股利所形成的代扣而为代缴的自然人股东个税款。
大力税手注:
2018年12月,澳弘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系由澳弘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调整后的净资产为351,375,137.62元,折合股份总额1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股本10,000.00万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251,375,137.62元计入资本公积。
《澳弘电子60505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更新后)》【2020.9.24】详细披露如下: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情况如下:
1、2018年9月,经澳弘有限股东会决议,对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中的15,000万元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股利;经海弘电子股东会决议,对海弘电子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中的20,000万元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股利。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
……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768.79万元、36,232.63万元和722.98万元,构成情况如下:
①应付股利
2018年度,公司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15,000.00万元;2018年度,海弘电子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20,000.00万元;前述应付股利已于2019年6月支付。 ……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1,923.08万元、1,833.68万元和4,922.28万元;2019年度支付应付股利,形成应缴个人所得税,应交税费随之增加。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于2020年1月对公司、海弘电子出具税收证明:“自2016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该纳税户每月按时申报缴纳税款,所执行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无欠缴任何税款,或因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或其他税务问题被处罚的情形。”
http://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82&aid=242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