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新开普:全资子公司2020年累计收到所属期为2019年12月、2020年1月、2020年3月-11月的软件产品超3%即退税款297.89万元
新开普(300248.SZ)于2020年12月18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迪科远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迪科远望”)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经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核准同意,其于2020年12月18日收到所属期为2020年11月的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846,755.92元,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迪科远望累计收到所属期为2019年12月、2020年1月、2020年3月-11月的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共计2,978,919.42元。
《新开普300248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2020.12.18】详细披露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17%税率(自2018年5月1日起税率为16%,2019年4月1日起税率为13%)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经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核准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迪科远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科远望”)于2020年12月18日收到所属期为2020年11月的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846,755.92元,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迪科远望累计收到所属期为2019年12月、2020年1月、2020年3月-11月的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共计2,978,919.42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上退税所得计入迪科远望2020年度其他收益,将对迪科远望2020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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