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征和工业:控股股东设立时,由集体性质的机械厂向5名自然人股东调拨144万元固定资产用于出资、并随后注销——公司称,机械厂资产系实控人等个人资产投资并挂靠村集体,未享受过集体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且已获得政府确认,不构成IPO障碍
征和工业(003033.SZ)于2020年12月22日发布IPO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魁峰机械在1995年成立时,由村办集体企业(机械配件厂)向金玉谟、金栋谟、金丰亭、江洪泉、窦忠强等5名自然人调给144万元固定资产用以出资,该固定资产系个人投资、并挂靠在集体企业。
公司披露,机械配件厂为个人申请并以村办集体企业名义挂靠在(平度市麻兰镇)前麻兰村,前麻兰村并没有对机械配件厂有过任何实际投入,机械配件厂的资产由金丰廷、金振铎、金泽谟个人投资,后于1987年由金玉谟全部买断,不涉及任何集体资产。在机械配件厂挂靠期间,机械配件厂与前麻兰村仅仅为挂靠关系。同时,机械配件厂未享受过国家关于集体企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机械配件厂在1995年将部分固定资产投入到魁峰机械后、于1997年11月完成工商注销。
故,出资全部为个人资本,不涉及任何集体资产,魁峰机械已经就该等出资瑕疵取得了平度市人民政府白沙河街道办事处、平度市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确认,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大力税手注:魁峰机械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金玉谟、金雪芝夫妇全资持股的公司。
《征和工业003033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发行保荐工作报告》【2020.12.22】详细披露如下:
(二)问题二:发行人控股股东魁峰机械的历史出资问题
1、问题描述
发行人控股股东魁峰机械在成立时,由村办集体企业向金玉谟、金栋谟、金丰亭、江洪泉、窦忠强等5名自然人调给144万元固定资产用以出资,该部分出资存在权属瑕疵。
2、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及意见
魁峰机械成立于1995年9月,系由金玉谟、金栋谟、金丰亭、江洪泉、窦忠强等5名自然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80万元。1995年9月29日,平度市审计师事务所出具青平审所验字[1995]29号《验资证明》,截至该证明出具日,经查验魁峰机械的注册资本总额为180万元,出资方式及资本构成为:货币资金36万元,固定资产144万元;其中,由平度市纺织机械配件厂(下称“机械配件厂”)调给126万元固定资产及18万元设备用以上述5名自然人出资。
针对固定资产权属问题,发行人于2014年初通过平度市人民政府白沙河街道办事处、平度市人民政府将《关于界定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产权的请示》及相关文件逐级提交至青岛市人民政府,并获得青岛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批复,确认:
(1)机械配件厂为个人申请并以村办集体企业名义挂靠在(平度市麻兰镇)前麻兰村,前麻兰村并没有对机械配件厂有过任何实际投入,其设立过程真实、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不存在纠纷情况,也不存在潜在纠纷及争议的可能性。机械配件厂的资产由金丰廷、金振铎、金泽谟个人投资,后于1987年由金玉谟全部买断,不涉及任何集体资产。在机械配件厂挂靠期间,前麻兰村并未进行过任何形式的投资,也没有提供过任何融资或经营担保,且未参与经营活动,机械配件厂与前麻兰村仅仅为挂靠关系。同时,机械配件厂未享受过国家关于集体企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2)机械配件厂于1995年将部分固定资产投入到魁峰机械,并于1997年11月完成工商注销。1995年,金玉谟、金丰亭、金栋谟、江洪泉、窦忠强以现金及机械配件厂的部分固定资产出资注册成立魁峰机械,全部为个人资本,不涉及任何集体资产。魁峰机械及征和工业自设立至今公司财产不涉及任何集体资产,其设立过程真实、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出资瑕疵历史久远,且属于发行人股东的股东出资瑕疵,且魁峰机械已经就该等出资瑕疵取得了平度市人民政府白沙河街道办事处、平度市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确认,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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