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53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个人所得税] 所得税司:居民个人从境外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否可以适用单独计税选择方法

[复制链接]

6905

主题

8294

帖子

2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2916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7-14 11:30: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居民个人从境外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否可以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 164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计税方法?

发布时间:2021-07-06

问:居民个人从境外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否可以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 164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计税方法?

答:经研究,纳税人在2020年度从境外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适用上述政策,单独计税。

纳税人在2020年度汇算时存在从境外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具体有以下步骤:第一,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年度汇算(取得境外所得适用)功能中,根据《通知》计算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将其填入其他所得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第二,在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抵免明细填写功能中,填报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并计算抵免限额和抵免额,确认本年抵免额后,得出最终的应补或应退税额,提交申报后缴纳补税或申请退税。

所得税司

2021年6月29日

----------------------------------------
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您,专心创业去改变世界;我,专业服务免财税之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标签索引|OK CaiShui.com ( 粤ICP备2022051489号 )

GMT+8, 2024-11-25 05:19 , Processed in 0.052027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