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也是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融资租赁,实质是融资还是租赁?实质上是融资。例如,我想向你借1000万买设备,你说我可能不还,于是做抵押,抵押也不行啊,抵押也有顺序的问题。干脆为了保证我能还你钱,怎么办呢?于是我说,兄弟,这么着吧,我看三一重工这台大型建筑机械值1200万,你融资租赁公司帮我买好了。于是融资租赁公司把设备买过来了,这就相当于融资租赁公司借我1200万,但是设备的所有权是融资租赁公司的,并且约定把设备租给我,租赁期3年,年租金500万,3*500=1500万。租赁到期你有权以1块钱的价格把设备买过来。这就是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有什么好处呢?如果借钱买设备,利息是300万,利息能否抵扣?目前不能抵扣吧,怎么才能抵扣呢?只能嫁祸于人。从此以后我不再借钱买设备了,我让融资租赁公司买然后租给我,我付的不是设备款不是利息,本人付的是有形动产租赁费。我想问1500万的租赁费能不能抵扣?如果全部能抵扣利息不就抵扣了吗?答案是当然可以抵扣,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就1500万给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为了降低融资成本,为能让利息能税前抵扣,现在不建议借钱买东西,而是做融资租赁。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你以为你能抵扣你就很牛啊,现在的政策是利息上有销项下游不能抵扣。如果现在融资租赁仅仅是上游多出来的300万交销项税额,下游让你抵扣了,其实意义也不大。只有上游企业300万不交税,你下游还能抵扣,这才是真正得到利益。融资租赁公司有没有这样的优惠?答案是有的。
现在融资租赁公司的政策是这样的:我问你融资租赁公司的成本是什么?贷款利息啊,融资租赁公司是玩资金的,因此也要向银行借钱。若它的利息支出有不让抵扣,会摧毁整个融资租赁行业。因此,为了扶植融资租赁行业,给予了融资租赁公司差额纳税的政策。什么是差额纳税呢?比如他向生产厂家支付了1200万,收取了1500万租赁,但是向银行支付了200万的利息,税法规定它的销售额=1500-200=1300,即按照1300万计算销项税额,再减去1200的进项税额。也就是说利息不交税,按照纯利润交税。而且更好的地方在于,我下游静悄悄的按照17%抵扣了利息。也就是说,你们集团公司只要有条件,一定要申请融资租赁公司牌照。比如山东的一个大矿山企业现在就开始运作,怎么运作呢?他们原来好几十个子公司,买设备都是借钱买的,利息不让抵扣。结果现在成立了集团内的融资租赁公司,所有子公司买设备都是融资租赁,借钱都是由谁来借?融资租赁公司来借。融资租赁公司的利息支出可以扣除,下游租金全部转化为进项税额,这个利益太大了。
其实还有一种更简便的融资方式,叫做融资性售后回租。刚才融资租赁(直租)毕竟买了个设备吧。现在设备不买了,我想借你3个亿,本来应该要拿抵押物,但是抵押物也不保险。比如沧州大化向上海交银融资租赁公司借3个亿,啥都不用做,就签几个协议:第一份合同,看好了,我有设备、厂房,我把设备卖给上海交银融资租赁公司,卖了3个亿,价值5个亿。折价卖,拿到了3个亿的现金,我沧州大化给上海交银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法律形式上所有权发生了转移。那这时候沧州大化交不交增值税呢?由于沧州大化此时风险没转移,此时不交增值税,文件依据主要是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于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税率是***,税额是0。但是这时候设备都卖了还搞什么生产啊?于是又买回来,又签一个合同约定:年租金12000万,3年租金36000万元。3年后有权以1块钱的价格把设备买回来,这就叫融资性售后租回,说白了就是借钱。借了3个亿,6000万的利息。融资性售后回租的3.6个亿能不能按照有形动产租赁来处理,抵扣3.6个亿?刚才是买设备我们是的鼓励,现在融资性售后回租,那中国人民以后就不借钱了,搞个银融结合,银行资金流入融资租赁公司再转借过来,不就是签了个协议吗?实质是融资还是销售?是融资吧。所以营改增后融资性售后回租改成了贷款服务,利息不让抵扣。
总结一下,融资租赁(直租),税法是形式重于实质 ,按照有形动产租赁征税,下游能抵扣。融资性售后回租,税法是实质重于形式,属于贷款服务,利息不让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