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中环装备:重大资产重组披露合法经营情况——因理解错误往期少申报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房产税、个税等被处罚19万元,不存在偷税的主观故意
中环装备(300140.SZ)于2018年5月25日发布重组公告披露合法经营情况,其在2018年3月12日因往期少申报缴纳税款事项被地税稽查局检查并处罚19.17万元,“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执行国家税收政策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本公司在此期间少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房产税及少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以19.17万元的罚款”。公司称,处罚系财务人员理解错误造成,公司合法经营、不存在违法的主观故意:“上述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系由于财务人员对应纳税事项理解错误造成,本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申报缴纳相关税款、滞纳金及相关罚款。”
大力税手注:重组背景
2017年9月12日,中环装备(300140.SZ)曾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公告,拟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收购标的资产兆盛环保(836616.OC)的100%股权。
十一、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监高作出的重要
承诺方:中环装备
承诺事项:关于上市公司合法经营的承诺函
主要承诺内容:
1、本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收到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陕地税稽罚〔2018〕22号),该局对本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执行国家税收政策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本公司在此期间少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房产税及少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以19.17万元的罚款。
本公司上述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系由于财务人员对应纳税事项理解错误造成,本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申报缴纳相关税款、滞纳金及相关罚款。本公司将严格加强财务人员的管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杜绝类似行为的再次发生。考虑到本公司对于上述行政处罚事项无主观违法故意并已积极按照处罚决定足额缴纳罚款,且上述少缴税款金额占本公司总资产比例较低,因此,本公司本次处罚事项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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