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53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财税答疑] 企业的员工由于家人生病等个人原因向企业借款,企业不收取员工利息。员工不支付利...

[复制链接]

6905

主题

8294

帖子

2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2915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6-3 18:56: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企业的员工由于家人生病等个人原因向企业借款,企业不收取员工利息。员工不支付利息,是否会被视为是由于任职享受的一种福利而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7日                字 体:【大 中 小】

  访问次数:241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由于员工个人并未实际取得所得,因此 ,企业的员工由于家人生病等个人原因向企业借款不支付利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
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您,专心创业去改变世界;我,专业服务免财税之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标签索引|OK CaiShui.com ( 粤ICP备2022051489号 )

GMT+8, 2024-11-21 01:24 , Processed in 0.044790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