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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收]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1号 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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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5 23:12: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1号


  为促进对外投资,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业务管理,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2210,简称“对外投资”,适用于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以实物投资出口的设备、物资。

  二、海关监管方式代码0110(一般贸易)的适用范围不再包括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以实物投资带出的设备、物资。

  上述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7年9月4日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731293/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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