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海底捞:往期因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不充分情形,补计提2015-2018年上半年共1.1亿元拨备
海底捞(06862.HK)于2018年9月12日向香港联交所提交全球发售文件,披露往期存在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供款的情况,针对缴纳不足部分补计提2015年-2018年上半年共计10990万元。“于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以及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我们就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供款不足分别计提拨备人民币23.6百万元、人民币36.2百万元、人民币28.2百万元及人民币21.9百万元。”此外,鉴于社保费可能会涉及加征滞纳金及处罚、住房公积金可能会被强制执行,公司还取得了现有股东出具的“弥偿保证”。相关事项梳理如下:
1)、针对欠缴社保费,可能涉及加征滞纳金事项,“据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告知,相关中国机构可能要求我们于规定期限内缴纳尚未缴付的社会保险供款,每迟缴一天按未缴款项的0.05%支付滞纳金。倘我们于规定期间内未能缴纳未缴社会保险供款,我们可能会被处以逾期款额一至三倍的罚款。倘我们未于指定期限内缴纳尚未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供款,我们可能会收到相关中国法院的命令要求我们支付相关款项”。
2)、不合规的原因。“不合规情况主要是由于我们大量的劳动力和相对较高的流动性、我们缺乏经验的人力资源人员对相关中国法律及法规相关要求并无完全理解,以及因为我们许多员工不愿作出相关供款我们部分员工不愿意合作向该等基金作出供款,原因为彼等选择参与彼等居住所在的当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于该等情况下,我们为该等员工提供补偿及福利,以代替该等供款。此外,我们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作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供款。”
3)、规范措施。“自二零一八年五月起,我们已开始实施我们的政策,为雇员向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作出供款,以符合相关的中国法律及法规。我们积极鼓励并为我们的雇员作出供款。尽管我们已作出努力,惟我们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无法为我们的雇员向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作出全额供款,原因为部分雇员并不合作且选择参与彼等居住所在的当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我们或须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额外供款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的逾期付款及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我们须为我们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我们中国附属公司过往存在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供款的情况。有关详情,请参阅「业务-合规、牌照及许可-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于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以及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我们就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供款不足分别计提拨备人民币23.6百万元、人民币36.2百万元、人民币28.2百万元及人民币21.9百万元。据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告知,相关中国机构可能要求我们于规定期限内缴纳尚未缴付的社会保险供款,每迟缴一天按未缴款项的0.05%支付滞纳金。倘我们于规定期间内未能缴纳未缴社会保险供款,我们可能会被处以逾期款额一至三倍的罚款。倘我们未于指定期限内缴纳尚未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供款,我们可能会收到相关中国法院的命令要求我们支付相关款项。
于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及中国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改革计划」)。根据改革计划,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税务机关将负责在中国收取社会保险供款。有关改革计划的影响尚未明朗。我们无法保证我们须缴纳的社会保险供款金额将不会增加,亦不能保证我们毋须缴付任何差额或须缴纳任何处罚或罚款,其中任何一项均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及不利影响。……
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
背景及不合规理由
往绩记录期内,我们并无为部分员工缴纳全部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供款。截至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我们的总薪金报酬(即总员工成本减员工福利及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供款)分别为人民币1,318.3百万元、人民币1,717.3百万元、人民币2,573.4百万元及人民币1,847.7百万元。同期,我们缴纳的社会保障供款占总薪金报酬的百分比分别约为3.0%、3.8%、5.6%及6.0%。不合规情况主要是由于我们大量的劳动力和相对较高的流动性、我们缺乏经验的人力资源人员对相关中国法律及法规相关要求并无完全理解,以及因为我们许多员工不愿作出相关供款我们部分员工不愿意合作向该等基金作出供款,原因为彼等选择参与彼等居住所在的当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于该等情况下,我们为该等员工提供补偿及福利,以代替该等供款。此外,我们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作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供款。
法律后果
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告知我们,根据相关中国法律及法规,倘我们无法全数支付所需的社会保险供款,我们可能会被责令在规定时限内支付未付的社会保险供款,并可能须缴交自付款应付日期起每日按延误付款的0.05%计算的滞纳金。倘未能于规定期间支付,主管当局可进一步征收任何逾期付款一至三倍的罚金。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进一步告知我们,根据相关中国法律及法规,倘我们无法全数支付所需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会责令我们在规定时限内支付未付的款项。倘未能在有关时限内支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向中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董事认为有关不合规情况不会对我们的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鉴于:(i)据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告知,我们被相关当局要求支付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供款的欠缴金额的可能性较低,且我们遭受相关当局重大行政处罚的可能性较低;(ii)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我们并无接获相关中国当局任何通知要求我们支付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的重大欠缴金额或罚款;(iii)于往绩记录期及直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我们并无受到任何重大行政处罚;(iv)我们并不知悉任何有关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的重大员工投诉亦无涉及与员工的任何重大劳工纠纷;(v)我们已就于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七年及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欠缴金额分别作出拨备人民币23.6百万元、人民币36.2百万元、人民币28.2百万元及人民币21.9百万元;及(vi)我们已取得我们的现有股东的弥偿保证。
内部控制及补救措施
我们已采取下列整改措施避免日后发生有关不合规情况:
•培训。加强对我们员工的法律合规培训,包括委聘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向我们员工提供有关相关法律及法规的培训;
•政策。制定并向我们的雇员派发有关符合相关中国法律及法规的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供款的内部控制政策,我们已开始实施有关政策;
•检讨及保存记录。指定人力资源人员监察付款状况及每月编制薪金及供款金额报告,有关报告须由人力资源部门主管及财务部门主管审阅,以确保我们根据相关法律及法规按时全数作出此等付款; •加深了解法律最新发展。定期了解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中国法律及法规的最新发展;及
•外部顾问。咨询外聘中国法律顾问,获取相关中国法律及法规方面的意见。
自二零一八年五月起,我们已开始实施我们的政策,为雇员向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作出供款,以符合相关的中国法律及法规。我们积极鼓励并为我们的雇员作出供款。尽管我们已作出努力,惟我们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无法为我们的雇员向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作出全额供款,原因为部分雇员并不合作且选择参与彼等居住所在的当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尽管如此,由于上文「-法律后果」一节所述的理由,我们的董事相信我们的业务及经营业绩不会受到重大及不利影响。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我们并无因该等供款而与相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机关出现任何分歧。截至同日,我们亦未收到当地税务机关就有关中国最近颁布的改革计划提出有关社会保险税项付款的任何询问。有关相关风险的详情,请参阅「风险因素-有关我们的行业及业务的风险-我们或须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额外供款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的逾期付款及罚金」。
我们的重要业务位于中国、台湾及新加坡。据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台湾法律顾问及新加坡法律顾问告知,于往绩记录期及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我们已遵守对我们在该等司法权区经营属重大的所有相关法律及法规,并已就我们于该等司法权区的营运自相关监管机关取得所有重大牌照、批准及许可证,惟招股章程所披露者除外。我们的董事认为在招股章程披露重大不合规事件符合联交所指引函HKEx-GL63-13项下的规定。就本集团于中国、台湾及新加坡的合规经营而言,联席保荐人已进行以下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1)与本公司管理层面谈并审阅本公司所提供有关业务、法律、财务及其他相关材料及记录;2)与本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台湾法律顾问及新加坡法律顾问讨论并审阅彼等各自的法律意见;及3)对本集团的营运进行独立公开搜寻。联席保荐人并不知悉任何事宜可合理导致联席保荐人不同意董事的上述意见。
http://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82&aid=127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