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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处罚] 【上市公司税讯】乾照光电:收购标的进口设备报关时、申错误导致漏缴关税48.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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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6 15:26: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市公司税讯】乾照光电:收购标的进口设备报关时、申错误导致漏缴关税48.93万元,后主动申报纠正并缴纳罚款7.3万元


乾照光电(300102.SZ)于2018年11月5日发布公告,披露收购标的博蓝特有限因2015年进口设备申报错误、漏缴关税489,316.95元,后主动申报纠正并于2017年6月被海关罚款73,000元。“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向海关申报进口一般贸易项下干式刻蚀机1台,申报价格为45万美元,但货物实际价格为90万美元,由此导致在最初报关时漏缴税款489,316.95元。……对博蓝特有限处以罚款73,000元。”

律师称,不存在逃税的主观故意,且主管海关出具无走私违规记录证明:“其进口设备报关时申报价格错误系工作人员失误导致,不存在故意逃避税款的主观恶意,博蓝特有限系在发现此错误后主动申报纠正并向主管海关申报补缴税款。……(5)2018年9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金华海关出具《证明》,载明‘经查询,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止,浙江博蓝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0542465912)在金华海关无走私违规记录’。”

大力税手注:

1)、重组交易:乾照光电拟向徐良、刘忠尧、德盛通、博源投资、宝思蓝等19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博蓝特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博蓝特将成为乾照光电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博蓝特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2)、交易对价:的标的资产作价为65,000.00万元,上市公司向徐良等16名交易对方支付100%的股份对价总计59,448.57万元,占本次交易总对价的91.46%;向乾芯投资、首科燕园、首科东方支付100%的现金对价总计5,551.43万元,占本次交易总对价的8.54%。

《300102乾照光电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2018.11.5】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fulltext/bulletin_detail/true/1205580562?announceTime=2018-11-05

3、报告期内,博蓝特有限存在一起海关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6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向海关申报进口一般贸易项下干式刻蚀机1台,申报价格为45万美元,但货物实际价格为90万美元,由此导致在最初报关时漏缴税款489,316.95元。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博蓝特有限处以罚款73,000元。

(2)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博蓝特有限已经足额缴纳了罚款。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博蓝特有限上述行为适用“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之‘(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经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对博蓝特有限的罚款金额,未达到该第(四)项规定的罚款金额的下限。

(4)根据浙江博蓝特的书面说明,其进口设备报关时申报价格错误系工作人员失误导致,不存在故意逃避税款的主观恶意,博蓝特有限系在发现此错误后主动申报纠正并向主管海关申报补缴税款。

(5)2018年9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金华海关出具《证明》,载明“经查询,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止,浙江博蓝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0542465912)在金华海关无走私违规记录”。

4、除上述已披露行政处罚外,报告期内及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浙江博蓝特及其子公司未受到其他行政处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浙江博蓝特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浙江博蓝特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涉及金额占标的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2、就浙江博蓝特2017年所受海关行政处罚,鉴于该行政处罚对应的违规事实发生在报告期前,系浙江博蓝特具体经办人员工作失误导致,浙江博蓝特无逃避税款的主观恶意且已主动纠正错误、补缴税款,主管海关对浙江博蓝特处以的罚款金额亦低于法律规定的罚款下限,因此本所律师认为,该违法违规行为轻微,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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