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御家汇:收购标的共取得天津武清扶持奖励3229.17万元,依照“不溯及既往”原则,地方补贴政策可持续到2020年
御家汇(300740.SZ)于2018年10月26日发布公告,披露收购标的梦想城堡(天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取得天津武清区政府扶持奖励资金3229.17万元。尽管国发〔2014〕62号(2014年12月发布)要求地方政府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因其相关协议在2014年12月之前签署,根据2015年5月《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各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对已兑现的部分,不溯及既往”的精神,目前相关政策继续有效,补贴款可持续到2020年。
《300740御家汇关于《关于对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2018.10.26】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fulltext/bulletin_detail/true/1205545450?announceTime=2018-10-26%2018:20
22、企业扶持资金获取事项、条件等具体情况及获得此项政府补助的可持续性。
回复:
(一)企业扶植资金获取事项、条件等具体情形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获得政府补贴的依据为《关于给予“梦想城堡(天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扶持奖励政策》(2014年7月13日)和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总公司与梦想城堡(天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署的《备忘录》(2017年9月4日)(以下简称“备忘录”)。
《关于给予“梦想城堡(天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扶持奖励政策》约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所得税
自贵公司盈利年度起,第一至第二年按贵公司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武清区留成部分的100%给予扶持奖励;第三至第五年按贵公司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武清区留成部分的75%给予扶持奖励。
2、营业税
自贵公司取得第一笔营业收入起。第一至第二年按贵公司实际缴纳的营业税武清区留成部分的100%给予扶持奖励;第三至第五年按贵公司实际缴纳的营业税武清区留成部分的75%给予扶持奖励。
3、增值税
自贵公司开具第一笔增值税发票之日起,第一至第二年按贵公司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武清区留成部分的100%给予扶持奖励;第三至第五年按贵公司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武清区留成部分的75%给予扶持奖励。”
《备忘录》约定的主要内容如下:“甲方按照乙方缴税武清区地方留成部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10名高管个税、城市维护建设费、地方教育费附加税)分时间段按比例对乙方进行补贴:从2017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23日,按照乙方武清区地方留成部分的95%计算;2022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3日,按照乙方武清区地方留成部分的85%计算,作为运营补贴用于扶持乙方经营发展。”
根据上述两个文件,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获得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387.03万元、1,510.31万元和1,331.83万元。
(二)获得此项政府补助的可持续性
2014年度12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要求未其他优惠政策,如代企业承担社会保险缴费等经营成本、给予电价水价优惠、通过财政奖励或补贴等形式吸引其他地区企业落户本地或在本地缴纳税费,对部分区域实施的地方级财政收入全留或增量返还等,要逐步加以规范。但是2015年5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对已兑现的部分,不溯及既往。各地区、各部门今后制定出台新的优惠政策,除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事项外,涉及税收或中央批准设立的非税收入的,应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其他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其中安排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规定的专项清理工作,待今后另行部署后再进行。
综上,《关于给予“梦想城堡(天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扶持奖励政策》落款时间在2014年12月之前,根据目前相关政策继续有效,补贴款可持续到2020年,《备忘录》目前虽然签订时间在2014年12月之后,但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暂未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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