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蔚蓝生物:往期被转让之前的原子公司与母公司与存在购销行为——客户与供应商双重身份
蔚蓝生物(603739.SH)于2019年1月2日发布公告,披露原子公司山西恒远康和药业有限公司被转让之前,母公司蔚蓝生物与其存在购销情况。发行人对外转让该公司股权后,短暂延续转让前的销售、采购交易模式,系正常过渡行为,并已停止上述交易。事项梳理如下:
1)、子公司山西恒远康和药业有限公司被转让之前,母公司向其进行采购的情况:在母公司层面成立了大客户部,专门负责公司与新希望之间的购销业务。母公司向子公司山西恒远康和药业有限公司采购兽药产品后向新希望销售。
2)、子公司山西恒远康和药业有限公司被转让之前,母公司向其进行销售的情况:往期以母公司蔚蓝生物名义对外采购原材料,供应商将货物直接运输至实际使用该原材料的子孙公司。供应商向蔚蓝生物开具增值税发票,同时,蔚蓝生物向子孙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
《603739 蔚蓝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9.1.2】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fulltext/bulletin_detail/true/1205701854?announceTime=2019-01-02
(6)山西恒远康和药业有限公司
山西恒远康和药业有限公司原为发行人子公司。2016年6月3日,发行人对外转让了该公司。转让之前,发行人即存在向山西恒远康和药业有限公司进行采购的情况,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在母公司层面成立了大客户部,专门负责公司与新希望之间的购销业务。作为发行人子公司,发行人向山西恒远康和药业有限公司采购兽药产品后向新希望销售。
同时,转让之前,发行人即存在向山西恒远康和药业有限公司进行销售的情况,主要原因为:发行人以母公司名义对外采购原材料,供应商将货物直接运输至实际使用上述原材料的子孙公司。供应商向蔚蓝生物开具增值税发票,同时,蔚蓝生物向子孙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
2016年6月、7月,发行人继续与山西恒远康和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交易,上述交易系上述销售、采购模式的延续,为股权对外转让后的短期过渡行为,发行人已于2016年7月底停止了与该公司的交易。
综上,因山西恒远康和药业有限公司原为发行人子公司,发行人对外转让该公司股权后,短暂延续转让前的销售、采购交易模式,系正常过渡行为,且后续已停止上述交易,因此,山西恒远康和药业有限公司既是发行人的客户,又是发行人供应商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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