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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税讯】双林股份:2014年收购之子公司自查补缴2011-2018年出口退税免抵增值税未缴的城建及教育费附加、滞纳金共计3458.25万元(未受处罚),相关税费追溯调整往期报表、滞纳金计入2019年当期损益
双林股份(300100.SZ)于2019年2月25日发布公告,披露全资子公司新火炬享受出口免抵退税相关政策,由于对财税【2005】25号等政策条文的理解偏差,导致2011-2018年期间未规范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已于2019年2月21日自查补缴附加税费及滞纳金共计3458.25万元。
1)、自查漏缴税款情况:经核查,2011年至2018年期间累计免抵增值税部分未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17,277,685.39元、教育费附加7,404,722.29元,滞纳金9,900,116.19元,共计34,582,523.87元。
2)、会计处理:上述补缴税款事项拟作为前期会计差错,公司拟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更正相应年度财务报表,滞纳金计入2019年当期损益。
大力税手注:新火炬系双林股份于2014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资产标的,主要产品为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统计期间主要以出口业务为主。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子公司自查补缴税款的公告》【2019.2.25】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12868&stockCode=300100&announcementId=1205848721&announcementTime=2019-02-25%2016:05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在对子公司湖北新火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火炬”)2011年以来的出口退税业务的缴税情况自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漏缴情形。经与主管税务部门沟通,拟就欠缴事项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补缴。情况如下:
一、公司税务自查情况
新火炬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统计期间主要以出口业务为主,享受出口免抵退税相关政策。
2014年11月以前新火炬为中外合资企业,由于对财税【2005】25号等政策条文的理解偏差,导致未规范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经核查,2011年至2018年期间累计免抵增值税部分未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17,277,685.39元、教育费附加7,404,722.29元,滞纳金9,900,116.19元,共计34,582,523.87元。
二、补缴税款情况
公司已于2019年2月21日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7,277,685.39元、教育费附加7,404,722.29元,滞纳金9,900,116.19元。截至本公告日,所有应缴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缴清。
三、会计处理和相关影响
上述补缴税款事项拟作为前期会计差错,公司拟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更正相应年度财务报表,滞纳金计入2019年当期损益。
公司管理层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并将以此为戒,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并加强公司税务管理,同时组织财务部门及公司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对财务、税务方面的知识培训学习,强化责任意识,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四、其他说明
新火炬为公司2014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资产标的,交易对方承诺新火炬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11,000万元、13,000万元。据审计实际完成情况为11,129.22万元、16,728.54万元、20,055.37万元,完成率较高。
若上述补缴税款追溯调整至以前年度,调整后2014-2016年度扣非净利润为11,016.84万元、16,344.15万元、19,544.21万元,对赌期仍能完成交易对方所做的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5日
http://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82&aid=13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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