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华通医药:收购标的往期未按规定申报纳税、被稽查处罚63.92万元——因税务违规发生在其被分立前、故根据比例分摊罚金12.74万元
华通医药(002758.SZ)于2019年9月17日发布公告,披露拟收购标的浙农股份因2012-2014年期间未按规定进行税务申报,被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稽查分局罚款639,246.29元,因违规事实发生在浙农集团分立前(2012-2014年),故根据浙农集团与浙农控股确认的《税务稽查税费分摊表》,经立信审计确认浙农集团承担的罚款金额为127,371.55元,浙农控股承担的罚款金额为511,874.74元。
大力税手注:华通医药本次重组交易标的资产为浙农股份(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标的主要从事农资、汽车的商贸流通与综合服务,属于批发和零售业。浙农集团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浙农股份的前身。
(二)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2019年8月31日,浙农股份及其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受到的金额在10,000元(含)以上的罚款类行政处罚及其他非罚款类行政处罚,以及浙农股份及其子公司环保、安全监督和消防等罚款类行政处罚及其他非罚款类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发布的《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该处罚不属于重大税务行政处罚。经核查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次处罚涉及的违规事实发生在浙农集团分立前(2012-2014年),罚款金额为639,246.29元,根据浙农集团与浙农控股确认的《税务稽查税费分摊表》,经立信审计确认浙农集团承担的罚款金额为127,371.55元,浙农控股承担的罚款金额为511,874.74元。 ……
注5:根据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发布的《宁波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和《宁波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该处罚不属于严重税务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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