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03-25 16:10:55 浏览次数:897
各位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制度》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我会本年度培训工作计划,2020年度我会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以及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注册会计师远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市在册的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
二、培训时间和培训课程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通过网络在线学习方式为我市注册会计师提供远程培训课程以及相应后续支持服务。
1.培训时间: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培训课程:两家国家会计学院只能二选一进行学习,选择后不能更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课表(附件1),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课表(附件2);
3.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网络学习操作流程: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执业会员附件3、非执业会员附件4),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执业会员附件5、非执业会员见附件6)。
三、培训报名和收费方式
1.报名方式:请登录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点击“会员服务中心”继续教育模块进行报名;
2.收费方式:
执业会员:免收培训费。培训费由深圳注协向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按培训人数统一支付。
非执业会员:培训费用为70元/人。非执业会员本人通过网上支付、银行汇款方式支付给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或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收款收据请联系选择培训学习的国家会计学院开具。
四、结业方式和学时确认
1.执业会员:可自行选择课题累计学时,每个课题学习结束后需完成测试,通过测试后可计算完成相应学时,需两年累计完成不少于80学时(每年不少于30学时),视为完成2020年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学时自动记录在“会员服务中心”,无需打印结业证书;
2.非执业会员:完成规定25学时的培训课程视为完成2020年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学时自动记录在“会员服务中心”无需打印结业证书,并可在系统完成缴纳会费及年检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制度》(附件6)的要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两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即从起始年度的1月1日起至次年的12月31日止。在每个考核周期内接受的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80个学时,且任何一年不得少于30个学时;
2.注册会计师参加我会组织的网络培训时,必须认真填写本人基本信息,由本人听课和参加考试,如发现造假,有意冒名顶替参加培训者,取消其培训资格,同时载入诚信档案;
3.执业会员提供2020年培训,非执业会员提供2010年-2020年的培训;
4.服务热线电话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4000-630-318、010-64505252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4009-005-955
深圳注协考试培训部咨询电话:林陆琴,83515438
附件:
1.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20年远程教育课表
2.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20年远程教育课表
3.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网络学习操作流程(执业会员)
4.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网络学习操作流程(非执业会员)
5.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络学习操作流程(执业会员)
6.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络学习操作流程(非执业会员)
7.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制度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3月25日
http://www.szicpa.org/tzgg/238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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