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图南股份:2017-2019年收到军品免税收入已征入库的增值税退税款3119.64万元,对应的城建及教育费附加予以同时退还、计319.93万元
图南股份(300855.SZ)于2020年7月3日发布公告,披露2017-2019年报告期公司退还军品免征增值税销售收入已征入库的增值税3119.64万元,对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予以同时退还、计319.93万元,。 大力税手注:报告期为2017-2019年。
《图南股份30085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2020.7.3】详细披露如下:
6、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1,387.76万元、2,367.80万元和2,367.36万元,其中免税品增值税及附加税退税金额分别为745.67万元、1,410.89万元和1,283.00万元,免税品增值税及附加税退税与公司日常经营密切相关,且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符合一般减免流程取得的增值税返还计入“经常性损益”,公司将退税均计入“经常性损益”。未来一段时间内,随着公司免税品销售收入的持续稳定增加,免税品退税金额将随之增长,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 (二)税收优惠政策
1、公司于2014年9月2日取得由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F20143200100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于2017年11月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由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73200181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上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
2、公司销售自产的目录规定范围内的免税品,可免征增值税。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发的免税品免征增值税合同清单,通知公司办理免税申报;对于免税品免征增值税合同清单下发前已征收入库的增值税税款,予以退税。
3、根据《财政部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业务问题的补充规定》(财税字[1985]143号)和《财政部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86]120号)文件规定,对由于减免增值税而发生的退税,同时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于公司免税品免征增值税销售收入已征收入库的增值税税款对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予以同时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