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资讯】润华保险:济宁营业部2019-2020年4月,向合作的11家保险公司的3万多名投保人返费用合计约2500万元——因其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行为,被银保监会济宁监管分局处罚30万元
润华保险(839373.OC)于2020年10月19日发布公告,披露润华保代济宁营业部2019年至2020年4月,通过其莱商银行账户共向合作的11家保险公司的3万多名投保人返费用合计约2500万元。因其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4项违规行为,2020年9月2日,被中国银保监会济宁监管分局处罚共计46万元。其中,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行为受罚30万元。
《临时公告]润华保险:关于公司济宁营业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补发)》[2020-10-19]详细披露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银保监会济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0年9月2日
生效日期:2020年9月2日
作出主体:其他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山东润华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23日注册成立,为润华集团旗下新三板挂牌公司。山东润华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济宁营业部(以下简称“润华保代济宁营业部”)为该公司下属分支机构,于2013年9月4日注册成立,公司主要从事保险产品代理销售服务。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一般性行政处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1.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问题。
2019年至2020年4月,润华保代济宁营业部莱商银行账户共向合作的11家保险公司的3万多名投保人返费用合计约2500万元。
2.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润华保代济宁营业部莱商银行账户向8名保险公司员工转账约22.52万元。经确认,8名保险公司员工为了冲业绩留住客户先对投保人进行了返利,润华保代济宁营业部又将相关费用返还给了保险公司员工。
3.委托未持有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
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润华保代济宁营业部共有38名保险从业销售人员,其中32名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未在保险中介监管系统中进行职业登记,未持有执业证书,以上32人均从事保险销售行为。
4.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管理档案不齐全的问题。
润华保代济宁营业部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管理档案只包括劳动合同(代理合同)、人员情况表,未留存润华保代济宁营业部代理人的培训情况、业务情况资料。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中国银保监会济宁监管分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1.润华保代济宁营业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31条第4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61条的规定,给予润华保代济宁营业部罚款30万元。
2.润华保代济宁营业部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31条第8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65条的规定,给予润华保代济宁营业部罚款12万元。
3.润华保代济宁营业部委托未持有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督办法》第16条的规定,根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督办法》第31条的规定,给予润华保代济宁营业部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4.润华保代济宁营业部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管理档案不齐全的行为违反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督办法》第20条的规定,根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督办法》第32条的规定,给予润华保代济宁营业部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积极配合济宁监管分局的该次检查工作,已及时缴纳罚款,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加强保险销售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公司运营符合保险相关业务和法规的各项要求,该处罚未对公司经营造成较大的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金额将计入2020年当期损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否
……
《中国银保监会济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济银保监罚决字【2020】27号
山东润华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9日
http://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82&aid=2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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