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东尼电子:实际控制人根据离婚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6.03%股份转至前妻名下——已通过中证登上海分公司非交易过户办理完毕,属于非交易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控制权变更
东尼电子(603595.SH)于2020年2月5日发布公告,披露实际控制人沈晓宇根据其已与张英女士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将其持有的12,901,533股股份(总股本的6.03%)转至张英女士名下。本次权益变动后,沈晓宇先生持有公司38,704,6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08%(变动前24.10%);张英女士持有公司12,901,53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3%。公司称,本次权益变动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非交易过户办理完毕。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l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非交易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l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于2020年2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晓宇先生的通知,其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月15日、2020年1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东尼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沈晓宇)》、《东尼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英)》。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沈晓宇先生持有公司51,606,13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10%。根据沈晓宇先生已与张英女士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沈晓宇先生将其持有的12,901,533股股份转至张英女士名下。
2、本次权益变动后,沈晓宇先生持有公司38,704,6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08%;张英女士持有公司12,901,53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3%。
3、本次权益变动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非交易过户办理完毕。
4、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5、鉴于沈晓宇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张英女士就其本次取得的东尼电子股份,将继续履行沈晓宇先生作出的股份锁定、减持等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构成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如下图:
http://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82&aid=16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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