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95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相关答疑] 我公司是非上市公司,现我公司制定了一个股权激励计划,给公司员工一些股份作为奖...

[复制链接]

6902

主题

8290

帖子

2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2905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0-30 21:17: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公司是非上市公司,现我公司制定了一个股权激励计划,给公司员工一些股份作为奖励,请问员工需不需要缴纳个税?(来源于广东省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机关:广东省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日期:2017-01-10

  问:我公司是非上市公司,现我公司制定了一个股权激励计划,给公司员工一些股份作为奖励,请问员工需不需要缴纳个税?

  答: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01号)第一条(一)规定: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时,股票(权)期权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股权奖励取得成本为零。


https://www.shui12366.com/detail/9CiKQyTsuwv70pW7PUtu0A%253D%253D/%E8%82%A1%E6%9D%83%E6%BF%80%E5%8A%B1/1-2
----------------------------------------
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您,专心创业去改变世界;我,专业服务免财税之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标签索引|OK CaiShui.com ( 粤ICP备2022051489号 )

GMT+8, 2024-10-3 07:28 , Processed in 0.049247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