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兴业证券:往期通过纳税自查,依照国税发[2009]81号规定、将电子设备折旧年限由2年调整为3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兴业证券(601377.SH)曾于2014年4月10日发布公告,披露往期通过纳税自查,依照国税发[2009]81号规定、将电子设备折旧年限由2年调整为3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601377兴业证券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2014.4.10】详细披露如下: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规定,对于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固定资产,足额计提折旧后继续使用而未进行处置(包括报废等情形)超过12个月的,今后对其更新替代、改造改建后形成的功能相同或者类似的固定资产,不得再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2013年5月,本公司在对2011-2012年纳税情况进行自查时发现,公司目前大部分电子类设备实际使用寿命均超过2年,平均寿命3-4年,净残值率在1%左右。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为真实合理反映本公司电子类设备类固定资产的实际损耗情况,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尽量减少会计和税收差异,本公司拟从2013年7月1日起,将电子类设备的折旧年限由2年变更为3年,残值率由5%变更为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二、会计估计变更前后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调整前后比较表
2、本次调整的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从2013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具体的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四、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产生的影响
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本期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为:减少本期固定资产折旧人民币435,170.94元,增加本期净利润人民币326,378.21元。
五、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批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业经2013年8月6日本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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