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ST宝实:2016年末已计提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滞纳金共计517.26万元获政府减免,于2017年核销
*ST宝实(000595.SZ)于2018年5月17日发布年报问询回复公告,披露2016年底计提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滞纳金共计517.26万元获政府减免,公司2017年根据核销欠税申请表及税收减免文件,转回前期计提的所得税滞纳金467.97万元,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滞纳金49.29万元。
《000595 *ST宝实: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8.5.17】详细披露如下:
(3)政府减免2016年底计提所得税滞纳金及2016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滞纳金517.26万元。
根据核销欠税申请表(附办理资料)核销2016年底计提所得税滞纳金及政府减免2016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滞纳金两份税收减免文件,转回前期计提的所得税滞纳金467.97元,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滞纳金49.29元。综上所述,预计负债大幅下降合理。
14.年报显示,营业外支出中,滞纳金和违约金本期发生额为-432.万元。请你公司说明滞纳金和违约金的具体内容、款项性质以及会计处理的依据和计算过程,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公司本期发生营业务支出中,滞纳金和违约金本期发生额为-432.万元,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内容为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支出,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如各项罚款、滞纳金、捐赠支出等,公司将滞纳金和违约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核销欠税申请表(附办理资料)核销2016年底计提所得税滞纳金及政府减免2016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滞纳金两份税收减免文件,转回前期计提的所得税滞纳金467.97万元,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滞纳金49.29万元。因计提时计入营业外支出,转回时冲减营业外支出,符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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