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海航控股: 上半年收到三代手续费税费返还款1306.18万元,作为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
海航控股(600221.SH)于2018年8月30发布公告,披露2018年上半年收到三代手续费税费返还款1306.18万元,作为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项目。
大力税手注:
1.《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关于“三代”税款手续费:一、“三代”范围 (一)代扣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代税务机关从支付给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收入中扣留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二)代收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款项时,代税务机关向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并向税务机关缴纳的行为。(三)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加强税收控管、方便纳税、降低税收成本的规定,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和依法委托的原则,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协议规定的代征范围、权限及税法规定的征收标准代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行为。二、“三代”税款手续费支付比例(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代扣、代收税款的2%支付。……(四)税务机关委托单位和个人代征交通、房地产、屠宰等特殊行业的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5%支付。
近日,经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相关部门确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鹏航空”)、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齐航空”)、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航空”)、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航空”)、广西北部湾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航空”)、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航”)、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航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累计收到政府各类补贴593,166,139.84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报表净利润的15.28%。现将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明细公告如下:
……以上各项补助已陆续到账,确认为当期损益。本次公告的政府补助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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