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43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会计答疑] 拟IPO企业对以前年度的差错关于差错更正

[复制链接]

6905

主题

8294

帖子

2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2915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9-27 17:49: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问题:
IPO项目三年报告(2015、2016、2017)于2018年1月份的时候预披露了,2018年4月更新2018年1季度报告,同时对2015-2017年的部分财务数据进行差错更正,更新后的数据为(2015、2016、2017、2018年1季度),请教:
1、2015、2016、2017、2018年1季度的报告是确认差错更正,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里面披露,还是直接披露修改后的审定数据,不体现差错;
2、如果再补充2018年半年报的数据,这时候三年一期报告为2015、2016、2017、2018年半年报,如果一季报反映了差错更正,更新18年半年报是否还需要反映2015-2017的差错更正过程(即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披露相关事项)?(我理解如果一季报已进行差错更正并反映,那么半年报应该是在修正后的数据上出具半年报,因此不需要再体现)

chenyiwei:

1、IPO申报报表直接按更新后的数字披露,无需单独披露前期差错更正事项。但对于此次的更正情况,需在同时出具的“原始报表和申报报表差异说明”中予以说明。
2、不需要再体现在加期后的申报报表中。

----------------------------------------
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您,专心创业去改变世界;我,专业服务免财税之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标签索引|OK CaiShui.com ( 粤ICP备2022051489号 )

GMT+8, 2024-11-20 13:29 , Processed in 0.061956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