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通威股份:往期奖励粉丝虚拟货币“通币”、未按照“其他所得”代扣个税,被稽查局处少扣缴个税22.35万元之50%罚款
通威股份(600438.SH)于2018年7月30日发布公告,披露通威股份曾于2015年6月和2018年5月两次因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被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处罚。大致梳理如下:
处罚事项2.通威股份2018年5月21日,被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处以164,860.59元罚款。其中公司在通心粉社区前期推广中为吸引粉丝参与,奖励粉丝虚拟货币“通币”,未按照“其他所得”代扣个人所得税,导致2013年至2015年应扣未“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合计223,459.52元,被处以50%罚款。
2016年11月,税务主管部门对对通威股份2013年-2015年度日的地方个税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司存在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给予了行政处罚。该处罚主要系公司相关经办的财务人员对新业务的税法适用性理解不到位,公司在通心粉社区前期推广中为吸引粉丝参与,奖励粉丝虚拟货币“通币”,未按照“其他所得”代扣个人所得税所导致。该事项与前一处罚存在事实上的差异,并非相同情形的再次处罚,但处罚分类上均属税务处罚。
四、逐项详细说明报告期所受行政处罚的具体原因
2015年以来,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具体原因及整改措施如下……
(二)税收类行政处罚情况税收类行政处罚情况税收类行政处罚情况税收类行政处罚情况税
注:
序号1.
序号2.
处罚事项:通威股份2018年5月21日,被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处以164,860.59元罚款。
处罚原因:通威股份向员工发放节日补贴,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缴个人所得税,2013年至2015年应扣未扣“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合计79,461.66元;
向个人支付劳动报酬,未按付劳动报酬,未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缴个人所得,2013年至201年应扣未“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合计26,800元;
向个人赠送礼品,未按“其他所得”代扣缴个人所得税,2013年至2015年应扣未“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合计223,459.52元;
前述合计共329,721.1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发行人处以应扣未个所得税款50%罚款,金额为164,860.59元。
公司整改措施及有效性:已及时缴纳罚款。公司补充制定了《通威股份纳税信用等级提升指南》等税收制度,同时对关键岗位的业务人员进行定期的税务培训,尝试税务信息化管理,减少人为判断。该处罚系对通威股份2013至2015年有关税款缴纳行为进行处罚,2016年至今未出现类似的违法行为,整改措施有效。
问题2:报告期内,申请人及其子公司受到较多行政处罚,其中:2015年以来申请人及其子公司受到6起共计285万元的环保类行政处罚。
2017年(子公司)广东通威饲料有限公司因超标排放问题连续三次被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处罚,罚款金额较大;报告期(申请人)通威股份两次因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被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处罚,罚款金额较大;……
六、结合前述因同一事项多次受罚等情形,分析说明公司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是否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合法合规,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相关规定。
(一)前述因同一事项多次受罚等情形
2015年以来,发行人同一或类似事项多次受罚的情形如下:
处罚内容:因少缴相关税种及未按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分别于2015年6月及2018年5月受到税务处罚。
2013年7月,税务主管部门对通威股份2010年-2011年度地方税收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司存在相关税种未足额缴纳的情形给予了处罚。本次处罚主要系相关经办的财务人员对税法政策执行不到位,比如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低于税法年限而未进行暂时性差异调整、计提每月房产税时对于出租和自用面积的划分不到位所导致。
2016年11月,税务主管部门对对通威股份2013年-2015年度日的地方个税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司存在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给予了行政处罚。该处罚主要系公司相关经办的财务人员对新业务的税法适用性理解不到位,公司在通心粉社区前期推广中为吸引粉丝参与,奖励粉丝虚拟货币“通币”,未按照“其他所得”代扣个人所得税所导致。
该事项与前一处罚存在事实上的差异,并非相同情形的再次处罚,但处罚分类上均属税务处罚。
http://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82&aid=12730
|